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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中区)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08-05 14:54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德利特模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精密模具智能制造改扩建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85-20248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5637831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B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德利特模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精密模具智能制造改扩建项目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汇凯路72B栋一层

德利特模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弗兰许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异地扩建项目,与现有项目无关联性。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化妆品包装容器、医疗器材模具500套。

1)废水: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苏州甪直新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尾水排入吴淞江。

2)废气:磨床加工、电火花产生的油雾废气产生量少,本项目不做定量分析。CNC加工产生的油雾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经设备自带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注塑、注吹产生的试模废气经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mDA001排气筒排放。经采取措施后,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3)噪声:在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音、振动小的设备;车间门窗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生产时关闭门窗;合理布局车间,声污染源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生产设备、风机等安装减振装置。

4)固体废物:废金属、废电极、废砂纸、废试模塑料、废模具、废刀具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处理;废切削液、废油、废包装容器、废油桶、废活性炭、含油过滤网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

苏州兆和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通风管道300万平方米等技术改造项目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东欣路300

苏州兆和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用自有闲置厂房进行技术改造,总投资550万元,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通风管道300万平方米、阴极高效节能回收模块化装置50件、阳极恒定除湿节能模块化装置50件。

1)废气:切割烟尘经水帘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补漆及密封胶挥发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2#排气筒排放;

2)废水: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0.5t/d,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保安过滤器+RO膜过滤)处理后回用,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胥口污水处理厂;

3)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4)固废:分类收集,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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