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苏州科技城水质净化厂改扩建工程(一期)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
联系电话:0512-65112831
邮 箱:sstc@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内容:
1.项目名称:苏州科技城水质净化厂改扩建工程(一期)
2.项目类别:入河排污口设置(包括新建、改建、扩大)审批
3.项目申请单位:苏州高新区新洁水处理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苏州高新区新洁水处理有限公司拟实施苏州科技城水质净化厂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位于苏州高新区富春江路东、松花江路西、青城山路北、普陀山路南。改扩建(一期)项目完成后苏州科技城水质净化厂总处理能力为10万t/d,尾水排放总规模3650万t/a。新扩建入河排污口位于浒光运河西岸现状排口东北侧,入河排污口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20°25'23.49″,北纬31°20'53.30″,项目建成后原污水厂入河排污口拆除。尾水排放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8]77号)》中的《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18)表1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A标准等排放限值。入河排污口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不超过:COD1095吨,氨氮54.75吨,总磷10.95吨,总氮36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