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公示)
2022年~2023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核发事项委托公告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2-11-30 13:42   访问量:

委托单位: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受委托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

委托事项: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具体承担苏州市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排污许可证核发事项,依法开展辖区内排污许可证首次申领、变更、补办、延续、重新申领,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依法核发受委托行政区域内的排污许可证。完成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

委托期限: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办公室)
      开发维护: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宣教信息处
地址:苏州市竹园路6号狮山金融创新中心5号楼16层-18层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
网站标识码:3205000017      ICP备案编号:苏ICP备10219514号-1
您是第     位访问者   网站支持IPV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