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发〔2022〕5号)文件要求,确定苏州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二季度名录,现就名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7日—7月14日;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2-68358663,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竹园路8号,邮编:215011,电子邮箱:zhc@hbj.suzhou.gov.cn。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3-07-07 09:41 访问量: |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发〔2022〕5号)文件要求,确定苏州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二季度名录,现就名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7日—7月14日;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2-68358663,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竹园路8号,邮编:215011,电子邮箱:zhc@hbj.su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