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2〕23号)要求,开展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现对拟2023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调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相关信息反馈至邮箱zhc@hbj.suzhou.gov.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12-68358663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03-01 15:00 访问量: |
2024年1月,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2〕23号)要求,开展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现对拟2023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调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相关信息反馈至邮箱zhc@hbj.suzhou.gov.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12-68358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