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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的在线访谈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11-04 14:00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建立健全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并确保与全省保持一致,及时有效实施防范和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减缓大气污染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依据国家、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法律、法规,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主持人:《预案》的起草背景能不能介绍一下?

大气办:好的。今年73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部署动员视频会,专题就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修订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指出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要求各地充分认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重要性,抓紧修订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大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同时,省政府办公厅也于年初正式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了指挥体系、预警分级和应急响应等方面内容。我市根据国家、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要求,结合地区实际,修订完善了我市重污染天气具体应急预案。这就是《预案》的起草背景。

 

主持人:能介绍下《预案》的出台流程吗?

大气办:大致讲一下。市政府高度重视《预案》的编制工作,多次指示要求抓紧研究修订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我局作为《预案》编制牵头单位,8月正式启动了《预案》的起草工作,与部分主要部门进行了讨论交流,并在9月下旬征求了各地和市各有关部门意见,相关意见经修改完善后,送审稿报市政府。市政府办于1021日正式印发。

 

主持人《预案》的预警级别方面做了什么修改?

大气办:《预案》由原先蓝色(IV级)、黄色(III级)、橙色(II级)、红色(I级)4个级别,改为黄色(III级)、橙色(II级)、红色(I级)3个级别。将3个级别对应的启动条件分别由原先的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300400450以上,修改为预测未来48小时、72小时、96小时 AQI达到200以上,或监测到SO2小时浓度达到500650800微克/立方米以上。预测未来持续24小时 AQI均值达到450以上可启动红色预警。同时,将解除条件由实时AQI小于150、且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保持或好转,改为空气质量改善到黄色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未来36小时空气质量保持或好转。总体上降低了启动门槛,提高了解除条件。

 

主持人《预案》的预警启动程序方面有什么特点?

大气办:《预案》明确预警启动模式遵循“省级指令、市级响应”原则,当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发布的预警信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发布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在3小时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各地可根据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主持人《预案》对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有什么要求?

大气办: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对《预案》相关原部门的职责进行了重新划分归并。二是按照与省预案保持一致的原则,对《预案》中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调整完善。三是根据省预案管理要求,《预案》明确各地政府制定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驻各地生态环境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牵头制定本地区重点大气污染源名单,各地能源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区重点燃煤企业名单,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区工业企业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各地住建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区施工工地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每年定期更新。

 

主持人:还能介绍一下《预案》中其他举措吗?

大气办:《预案》新增了应急豁免规定。《预案》明确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制定的环境应急管控企业停产豁免资格认定办法,对污染治理水平国内领先、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企业或生产线,以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居民基本生活的企业或生产线,免予执行应急停产等管控措施。相关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督。

     本次在线访谈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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