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
政务邮箱登录 | |
Baidu
map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信息

苏州财政完善对养老服务人才的激励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1-13 13:42 访问量: 【 字体:

作为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市,苏州存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年龄偏大、技能水平不专业等问题。为此,苏州财政部门不断完善对养老服务人才的激励,保障养老事业可持续发展。

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实行免费培训。对获得国家养老护理员初级、中级、高级、技师资格证的为老服务人员,给予每人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服务人员,在同一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工作1年以上,每月给予100元特岗补贴;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月特岗补贴增加100元,工作年限在10年以内,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元;11年以上,月补贴800元。对与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从事老年服务与管理岗位工作满5年的大中专毕业生,由各县级市(区)政府给予3万至6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入职奖励。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分享
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分享文章到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