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科技环境监管非现场执法手段正在苏州全面推行。《苏州市污染治理设施用电工况监控预警处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处置办法》)正式出台,全市全面启动重点污染企业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用电工况监管系统工作。截至目前,苏州市“用电监控”平台已接入1497家重点污染企业。
苏州市企业工况用电监控系统云平台
通过用电监控平台,发现用电异常数据即时预警,企业可以第一时间收到提示,关注自身可能出现的问题;监管单位也可通过平台实时督促企业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
如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生产设施运行明显不符的,自平台发出预警超过2小时未解决或者未故障申报的,就近调度执法人员将到场核查,并在24小时内向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反馈现场核查情况。
企业端用电监控设备
苏州采取互联网+非现场监管的方式对重点污染企业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用电工况监管系统,旨在前移环境监管关口,从监督企业污染源排放转变为源头监控企业用电量,从产污、治污、排污全过程,对辖区重点排污单位实行24小时环境监控,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根据《处置办法》,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统一开展建设“用电监控”工作,将“用电监控”工作纳入苏州市生态环境质量、环境风险预警工作机制,通过市、县(区)两级工作网络,进行日分析、周统计、月通告。同时,要求全市各地开展用电监控系统异常排查工作,梳理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确保用电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参数的合理设定,进一步降低平台的误报警率。据悉,今年第一季度,通过苏州市“用电监控”系统共提醒企业1531次,拟立案查处涉嫌违法企业4家,切实通过智慧监管手段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方式,提升了监管效能,提高了企业治污的责任意识,形成绿色发展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