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信访局为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等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
(二)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信访人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或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筛选重要建议,提供给市委、市政府参考。
(三)督促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向各县级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转送、交办、督办信访事项,指导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办理申请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四)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修改本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制度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信访工作的考核。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预警研判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化建设。
(六)指导全市信访系统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
(七)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9号楼 电话:0512-68618605(部门提供)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