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按照市政府要求,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报送发布的公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四)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上级其他部门、外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发送市政府的公文。研究市各部门单位和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
(七)负责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协交市政府的有关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报送重要政务信息。收集编写信息,准备反映动态,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
(十)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市本级电子政务项目计划的下达和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和政务大数据管理工作,拟订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组织协调政务数据归集、共享。
(十二)管理市政府驻外联络机构。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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