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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5-09 15:53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苏建函物〔2022〕171号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太仓市城市管理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落实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得当,确保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安全隐患,贯彻安全措施。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小区楼道、楼梯间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是否存在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楼道、“进楼入户”、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等现象,配电箱、电表箱是否存在隐患;小区电缆井、管道井是否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是否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电缆井、管道井是否堆放杂物;小区消防车通道是否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小区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清单,确保闭环整改;对违反消防法律规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安全意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电子屏、业主微信群等渠道,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用气、用电、用火教育引导;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鼓励业主积极参与,细化预案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和小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增强人员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营造小区安全良好氛围。

四、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督促督导。各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8月底前,市住建局将适时组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四不两直”抽查,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除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对照《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信用扣分或降级处理。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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