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行为是今年“铁拳”行动整治重点。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查处非法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一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典型案例。
案例一:吴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苏州保亚贸易有限公司改装鞍座、蓄电池等案
2024年1月18日,吴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苏州保亚贸易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存在改装鞍座、蓄电池等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吴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经执法人员后续检查,未发现当事人再有上述违法行为。
案例二: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相城区望亭镇新日电动车经营部改装蓄电池案
2024年2月26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相城区望亭镇新日电动车经营部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存在改装蓄电池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31元、罚款18500元的行政处罚。经执法人员后续检查,未发现当事人再有上述违法行为。
案例三: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苏州翔博车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改装鞍座、蓄电池等案
2023年12月7日,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苏州翔博车业贸易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改装鞍座、蓄电池等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九条以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8元、罚款27500元的行政处罚。经执法人员后续检查,未发现当事人再有上述违法行为。
案例四: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苏州易步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改装鞍座案
2024年4月30日,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苏州易步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仓库现场检查,发现7辆“阿米尼”牌电动自行车与产品合格证不一致。经查,当事人存在改装鞍座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经执法人员后续检查,未发现当事人再有上述违法行为。
案例五: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张家港市金港镇红梅电瓶车经营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2024年3月22日,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对张家港市金港镇红梅电瓶车经营部现场检查并抽检。经检测,1辆“立马”牌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短路保护、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要求。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作出没收1辆涉案电动自行车、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经执法人员后续检查,未发现当事人再有上述违法行为。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提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自觉抵制非法改装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切勿购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共同防范电动自行车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