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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15年政府工作任务上半年推进情况汇总表

时间: 2015-09-07 09:40 来源: linda 访问量:

序号

名称

工作任务

上半年推进情况

责任单位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分解(15项)

1

地区生产总值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

地区生产总值7088.4亿元,增长7.2%

市发改委、统计局

2

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5%左右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9.1亿元,增长7.2%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苏州地税局

3

服务业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8.4%,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

市发改委、统计局

4

新兴产业

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

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8.1%,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

市经信委、科技局、发改委、统计局

5

投资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00亿元左右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915.4亿元,下降4.1%

市发改委、统计局

6

消费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左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72.7亿元,增长8.6%

市商务局、统计局

7

外贸

进出口总额保持稳定

完成进出口额1444.4亿美元,下降3.8%

市商务局,苏州海关

8

引进外资

实际利用外资70亿美元左右

实际使用外资39.5亿美元,下降31.7%

市商务局

9

居民收入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69元,增长7.8%

市发改委、统计局

10

就业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95%

市人社局

11

物价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

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5%

市物价局、统计局

12

科技投入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0.1个百分点

年度统计

市科技局、统计局

13

节能降耗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完成省下达任务

年度统计

市经信委、发改委、统计局

14

碳强度下降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完成省下达任务

年度统计

市发改委、统计局

15

污染减排

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水污染物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完成省下达任务

年度统计

市环保局

二、工作任务分解(37项)

(一)坚持提质增效,促进经济稳增快转(3项)

16

确保经济稳健运行

着力抓好210项重大项目,年内完成投资超过1600亿元;超前谋划和储备全局性、战略性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规划

上半年市重大项目完成投资72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4.3%,高出去年同期3.4个百分点

市发改委

加快建设现代商贸集聚区,优化发展社区商业、农村商业。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功能,新增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平台、示范企业

上半年全市总投资313.8亿元的101个商贸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61.6亿元,实现年度计划的51.1%

出台《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常熟市被评为全国首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相城区被评为江苏省电子商务农村综合示范县。全市3家获评江苏省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

市商务局、发改委

加大古城旅游示范区和旅游度假区建设力度,扩大休闲度假旅游消费,提高旅游产品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市场监管水平和旅游业的综合效益

古城旅游示范区推进六项工作正常开展,苏州好行旅游观光车8月上旬开通。阳澄湖半岛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积极进行中,省旅游局已上报国家局。上半年旅游项目建设情况好于去年,完成旅游项目投资80亿元

市旅游局

加强出口基地和出口品牌建设,提高一般贸易出口比重。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贸易集聚化、品牌化水平。保持服务外包快速发展势头,力争接包合同额、离岸执行额均增长15%

积极争取加工贸易全球维修业务的试行办法”“特殊监管区域内一般纳税人资格专项政策在我市先行先试。着手起草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意见。1~6月份完成接包合同额预计为56.6亿美元,增长9.7%,离岸执行额28.5亿美元,增长2.1%

市商务局,苏州海关、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资源进口。继续办好中国(苏州)电子信息博览会、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

5月成功举办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681企业参展,配对洽谈企业达成意向成交金额逾3亿元

市商务局、台办,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昆山市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控金融、房地产市场和产能过剩等风险,加强对困难企业的风险预警和帮扶解困

对债务总量较大的区县下达风险预警告知书。研究开展存量债务置换工作,要求各地区制定五年债务偿还计划和目标,将目前的存量债务压缩30%以上。省财政厅分配全市的第一批地方债券额度为165.9亿元。目前,我市债券转贷各项工作已有序开展,省财政厅大部分转贷资金已经下拨

市财政局、金融办、经信委、国土局、住建局

17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培育壮大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的支柱产业

年初已下达任务指标;省市联动打造特色优势产业正对接中,力争安排两大产业集群

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

鼓励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构建产业链长、附加值高、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

我市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评价体系于6月8日通过专家论证

市经信委

争创一批国家级质量标杆和品牌培育示范企业

申报工信部品牌培育示范企业3家,待批复。国家级质量标杆申报工作未开始

市经信委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下大力气化解过剩产能,严控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项目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

截至6月底,全市完成关停、淘汰落后企业、落后产能492家,年度目标完成率为70.3%(年度目标为700家)。共腾出土地6684亩,节约标煤93312吨,减排COD和二氧化硫1014吨

市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

积极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大力发展平台经济

上半年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税收增长53.5%

市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

建设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和引进总部企业

新增认定8家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累计达到80家,认定首批45家市级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新认定一批市级总部企业工作正在开展中

市发改委

做大做强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商务服务、创意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推荐申报国家和省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17个;上半年重点项目完成计划投资的41.5%。玖隆钢铁物流等13家企业入围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市发改委、商务局、文广新局、质监局、经信委、民政局、卫计委、旅游局

建设中新金融创新合作试验区、台资金融机构集聚区和金融服务外包集聚区、科技保险创新试验区三大金融高地,构建区域金融中心

工业园区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成果扩至全市;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企业增至16家,位居全省第一;在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正式启动。苏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正式运营

市金融办,昆山市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着力培育文化创意产业,使之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催生新技术、创新新工艺、开发新产品,实现文化产业规模、质态和效益的全面提升。办好第四届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意见》。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促成各类项目交易总额50亿元

市文广新局

18

大力推进创新驱动

构建三核、多区、两中心的空间布局,着力把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昆山高新区打造成为创新驱动的核心区,支持吴江汾湖高新区、常熟高新区升格为国家高新区,建设各县级市(区)省级高新区,做实做优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区域性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围绕纳米产业、医疗器械产业成功创建首批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昆山机器人产业新型创新组织加快建设。昆山高新区在全国国家级高新区中排名跃升10位至第51位。吴江高新区、太仓高新区撤筹请示、张家港、吴中区、相城区省级高新区筹建请示已报省政府

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增加创新投入,撬动社会资金助力各类创新

苏州市创新驱动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已由市政府印发(苏府〔2015〕82号)。在财经资金使用方式上,继续提高后补助、间接支持的比重,预计今年比例可达到60%左右

市科技局

深入实施雏鹰瞪羚计划,促进中小科技企业快速成长。推动科教协同创新,深化产学研合作,争取更多创新研究机构、合作研发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落户苏州

组织实施第一批中小科技企业创新计划,有79家企业的101个项目递交了研发报告,进入评估后补助程序。企业与高校建立产学研联合体63家。开展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已受理备案48项

市科技局

完善纳米大科学装置、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苏州中心等载体平台功能,启动苏州自主创新广场二期工程,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

大科学装置土地指标已经获批。1~6月份完成投资3200万元。开展一系列科技服务活动:走进孵化器11次,服务企业385家;开展企业研发检测各类服务565次,服务企业321家

市科技局

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版权示范城市建设,发挥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

张家港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发布《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意见》。审协江苏中心二期全部完工。1~6月,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2.2件,发明授权量4347件,位列全省第一,同比增长76.4%

上半年,查处涉嫌假冒专利案件152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67件,同比增长509%

市知识产权局

深化省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努力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实施科贷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计划,为24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银行贷款16.83亿元。启动开展科技保险补贴、科技贷款贴息、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奖励补贴

市科技局、金融办

做好质量强市工作,完善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印发《苏州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2015年行动计划》。起草《苏州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第五届苏州市市长质量奖、2015年苏州市质量奖、苏州名牌评比工作

市质监局,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统筹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高技能、复合型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深入实施姑苏人才计划,办好国际精英创业周、苏州技能英才周、赢在苏州海外系列创业大赛等活动

启动实施2015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确定69个立项项目

第七届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已于7月举行,共有2477名嘉宾参会,累计携带2526个项目参与对接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社局、科技局

(二)坚持改革开放,增强持续发展动力(5项)

19

加大行政体制改革力度

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办法,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改革,实现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正式启动责任清单制定工作,对全市41个部门的职能事项进行逐项梳理。目前,正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动态调整和规范管理。摸清中介服务项目底数以及收费情况,目前正对中介服务的流程、时限、竞争性、收费等几个方面进一步优化、压缩、减免

市编委办,市发改委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及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等规定

上半年,全市新登记各类企业3.54万户,新增注册资本1556.2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8%、166.8%。牵头起草《苏州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意见》。全市各市(县)、区均已实现三证合一登记,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1517张。全市市场主体2013、2014年度年报率分别为87%和82%

市工商局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出台相关意见

协调推进517工程的开展,推动5张清单的不断完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出台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市编委办

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印发了《市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苏府〔2015〕71号),今年政府预算实现全口径预算公开

市财政局

继续推动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转移

启动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承接工作,对各申报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市编委办

继续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改革事业单位登记制度,取消事业单位年检

事业单位全面推行由法人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备案制

市编委办

20

发展壮大

市场主体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机制。扩大市属国资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范围,推动城建类国有企业以股权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特许经营行业和古城保护等领域的投资

探索发展新金融业务,东吴证券获准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设立苏州农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新设混合所有制企业9家,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革2家,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市姑苏区鑫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家国资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

市国资委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拓宽民间投资领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上半年,共免收登记注册费17975.25万元。1~6月份共新增私营企业33287户,注册资本1158.48亿元,个体工商户47848户,资金数额46.77亿元,分别比去年增长30.4%、98.6%和21.6%、35.8%。共实现个转企445户,增长162%

市经信委、发改委、工商局

完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任务,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

上半年,营改增试点共减税超过15亿元

市财政局、国税局

深化价格改革,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有序推进我市阶梯水价改革,起草并上报了苏州市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价格改革方案。协调推动扬尘收费改革,向市政府上报《苏州市扬尘收费征收管理办法》(送审稿)。稳步推进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价格改革,形成县市级层面公立医院价格的整体评估报告

市物价局

21

支持金融

改革创新

深入开展苏州工业园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管理方式改革,争取扩大试点范围,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继续推进苏州工业园区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试点,共69家企业发生资本金意愿结汇5.3亿美元

市外管局,市金融办,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做大苏州工业园区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做好台资金融机构在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工作

工业园区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共33家园区企业与12家新加坡银行机构签订跨境人民币贷款合同,实际提款21.2亿元;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实现突破,完成5笔,金额1.2亿元

昆山试验区四项跨境人民币业务。获批台资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贷款业务试点,累计258家台资企业办理集团成员双向借款业务规模达102亿元,比年初增加企业18家,新增借贷业务金额达27亿元;累计实现跨境人民币收支1539亿元,比年初新增490亿元

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昆山市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拓宽企业参与面

试点企业数量由2家扩大到16家,共集中境内外成员企业118家,累计集中运营境内外汇资金97.2亿美元

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商务局

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

由苏州银行主发起的苏州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申请已报银监会,力争年内获批筹建

市金融办,苏州银监分局

确保苏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开业运营

苏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3月正式运营,着力搭建各类企业与类金融机构资产流转平台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金融办

22

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

主动对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复制推广其成功经验。争创苏州工业园区国家开放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区,积极开展综合保税区贸易多元化试点工作

苏州已经直接或借鉴复制31项,其中全部复制19项,部分复制12项,有38项改革政策正在积极争取复制。6月30日,园区综保区获批在贸易功能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试点,进口首单顺利试通;苏州工业园区国家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方案已呈报商务部,并在各部委完成意见征求

自贸区设立及功能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昆山市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加快建设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加强两岸在人才、管理、金融、商贸、载体等方面的合作创新

修改完善《江苏省人民政府支持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改革创新的意见(代拟稿)》,省政府将适时出台。昆山试验区内台资企业向台湾银行机构借用人民币政策试点已落地。昆山试验区增设保税维修新通关监管方式,复制上海自贸区选择性征税成功经验,率先进入长江经济带区区流转新轨道。江苏首支两岸产业基金——昆山华创毅达股权投资基金正式运营

昆山市政府,市商务局

推进外资项目快速审批试点、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推动出台《苏州市推进外资项目快速审批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已在全市17个外资审批点贯彻实施。快速审批事项项目限额由原3000万美元提升至1亿美元(鼓励类、允许类)。园区综保区获批在贸易功能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试点

市商务局,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争取获批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完善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模式。支持张家港保税(港)区在汽车保税、汽车平行进口等方面探索实践。推动现有出口加工区转型为综合保税区,增强太仓港启运港退税功能

保税区汽车展示业务通过验收。吴江、吴中、常熟三家综保区做好迎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太仓港启运港退税政策正式试行

市商务局,苏州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张家港市政府,太仓港口管委会

优化境外投资管理流程,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模式

积极争取工业园区境外投资备案试点,经省厅批准,园区内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属于备案管理情形的,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自行备案

市商务局、发改委

23

拓展对外

对内开放

完善苏州造内外贸一体化网上销售平台,力争将常熟服装城、东方丝绸市场列入国家商务部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试点

正在建立苏州特色产业带微信联盟,率先在高新区落地;目前,正在积极筹建淘宝特色中国苏州馆。截至6月,苏州造平台新增商家110家

积极争取常熟服装城、东方丝绸市场获批商务部内外贸结合市场试点,目前正在申报推进中

市商务局

优化使用外资结构,着力引进高质量项目,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比重提高到38%,新兴产业和高技术项目实际使用外资比重提高到48%

上半年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占比达44.7%,超过年度占比目标6.7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项目实际使用外资占比为48.1%,超过年度占比目标0.1个百分点

市商务局

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并重,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境外并购以及建立境外营销网络、研发中心、服务外包接单服务中心,培育本土地标型跨国经营企业。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畅通苏满欧等贸易物流通道

商务部、财政部已确认江苏永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为加工制造型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企业加快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布局和集聚发展,上半年苏满欧已开行出口班列33列,进口班列3列,发运标箱3170个,货值2.41亿美元

市商务局、发改委,苏州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

规范外事管理,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侨务、对台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精心筹办2015海外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江苏行活动。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成功举办第十四届电博会,500多家厂商参加,吸引5万多专业人士观展

市外办、侨办、台办

加强南北共建园区建设,继续抓好对口援建帮扶

上半年全市共实施挂钩合作项目34个,援助资金4985万元,共向宿迁市、连云港市转移500万元以上项目14个,总投资31.8亿元。

对口帮扶铜仁3499万元帮扶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提供省统筹援疆援藏资金62005万元。西洽会暨丝博会上我市与宁夏、新疆、重庆等省、市、自治区共签订20个合作项目

市发改委

(三)坚持统筹发展,提升城乡一体水平(4项)

24

加快发展

现代农业

优化提升四个百万亩,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体系

提出四个百万亩补划任务书,确保四个百万亩面积保持动态平衡

市农委、国土局

合理、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实施三优三保试点行动

《苏州市三优三保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获省政府批准并通过国土资源部备案。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设立挂钩拆旧复垦项目102个,预计可形成挂钩指标2761亩

市国土局,各市、区政府

建设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新增现代农业园区面积6.67千公顷,新建和改建蔬菜基地267公顷

上半年新增农业园区面积4.3万亩,共新改建蔬菜基地788亩

市水利局、农委

突出科技强农,提高农业物质装备和技术水平

上半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5.8万亩,农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推进,农业科技项目立项40多项

市科技局、农委

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现代营销,建设现代农产品物流园

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专题培训600多人次,苏州市现代农产品物流园2015年被列入省重大项目,目前已申报国家发改委重大流通项目

市农委,苏州农发集团,吴中区政府

积极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逐步扩大本地特色优良品种保护范围。加强粮食生产基地建设,推进国家粮安工程建设试点示范市工作

确定了2015年度种质资源保护目录和项目。与宿迁新签订粮食生产基地45.6万亩,域外生活基地总数达到80万亩。印发《苏州市粮安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市农委、粮食局

鼓励发展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加快形成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上半年新增各类合作社30家,新增家庭农场21家,认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3家,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额达到650多亿元

市委农办,市农委

25

深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

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上半年共落实了35个镇(街道)、416个行政村试点,占全市应确权登记村总数847个的49.1%

市委农办,市国土局

深化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固化改革,抓好政经分离改革试点。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上半年全市新增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固化改革试点村40个,政经分离改革试点村10个。5月27日,市金融办正式发布批复同意农交中心开业。初步制定了《苏州市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流程》及相关产品的交易规则

市委农办,市财政局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村普惠金融

省金融办、省委农办、省农委、人民银行南京分行6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市相关四部门已座谈商讨推进试点工作

市金融办,市委农办,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苏州银监分局、保监分局

26

实施富民

强村工程

开工新建100万平方米一村二楼宇物业载体,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上半年全市新增一村二楼宇物业载体24.27万平方米

市委农办,市国土局、规划局,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落实集体经济薄弱村挂钩帮扶机制,提高村级稳定性收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保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健康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健全长效增收机制

落实了100家市级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挂钩帮扶100个薄弱村,建立2015年度政府优先扶持合作社名录,全市共有1403家合作社进入名录

市委组织部、农办

实施农民安居工程,竣工交付安置房800万平方米

上半年全市已累计竣工交付农民安置房355.5万平米

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住建局,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27

持续优化

镇村面貌

完善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实施重点村、特色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加强农村交通、电力、通讯、供水排水和防洪除涝等基础设施建设

全市775个重点村、248个特色村已完成村庄规划,1720个重点村、185个特色村正在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市规划局,市委农办,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深入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新增美丽村庄示范点1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100个,打造美丽村庄精品片区。积极开展被撤并老镇区的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实施美丽城镇建设项目,提高城镇发展水平

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完成三星级康居乡村建设投资10656万元、美丽村庄示范点建设投资5482万元。

市委农办,市住建局、市容市政局,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城市功能品质(4项)

28

高起点编制各类规划

推动新一轮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编制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城市综合交通、地下管线等专项规划

完成了《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实施评估报告》编制工作,为正式启动新一轮总规修编提供前提和基础

《苏州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已通过招标选定编制单位,编制单位已完成前期调研和资料搜集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规划编制工作

市规划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市容市政局

完善古城保护控制性详细规划、阊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观前商圈规划,编制直、东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开展了直、东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招标工作,明确了设计单位;完成观前商圈规划上报工作;提前完成观前商圈、古城控规第一批街坊上报工作

市规划局

29

高质量建设重大项目

积极配合沪通铁路苏州段建设

基本完成沪通铁路苏州段建设拆迁工作。路基开工点:41段,已开工15段

市交通运输局

续建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和常嘉高速公路昆山至吴江段,做好锡太高速公路苏州段前期准备工作

常嘉高速:桥梁上部预制砼累计完成98.6%,桥面铺装累计完成41.4%

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桥梁上部预制砼累计完成98.3%,桥面铺装累计完成69.3%;路面底基层及基层正在施工

锡太高速公路苏州段:工可已审待批。环评报告通过省环评中心评审。目前因项目无锡段的环评和土地预审工作无法推进,暂时停止前期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确保中环快速路及内环快速路延伸线建成通车,高标准改造城北路(原312国道城区段)

推进城北路改建工程等公路项目前期工作,312国道苏州西段扩建工程6月底具备通车条件

城区路桥工程建设指挥部、交通运输局

建设轨道交通2号线延伸线、3号线、4号线及支线和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2号线

截至6月底,2号线延伸线为1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5%;4号线及支线为24.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1.6%;3号线为5.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2.4%;有轨电车2号线正线土建完成30%,车辆招标完成,轨道施工图完成

市轨道交通公司、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苏南运河苏州段四级航道改三级航道整治工程,继续整治杨林塘、苏申内港线(吴淞江)航道。支持太仓港重点项目建设,做强做优现代港口物流

苏南运河完成三级航道疏浚设计。杨林船闸完成水下验收,完成船闸绿化招标、签约工作,并开展施工;完成太仓5公里航道及4.5座桥梁交工验收。苏申内港线续建斜淞大桥,完成航道工程招标、签约、交底等施工前准备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太仓港口管委会

实施1000千伏特高压淮上线工程

上半年,特高压淮上线通道清理房屋动迁完成657处民房、62家企业;苏州变电站进入土建分区域移交电气阶段,电气设备正在逐步进场

市供电公司,常熟、昆山、太仓市政府

开展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国家试点,落实宽带中国苏州实施方案,建设和完善4G网络基础设施

截至6月底,新增光纤用户覆盖54万户,电信宽带平均速率20M/户,达到全省最高。上半年联通开通3200个4G基站,电信开通6000多个基站

市经信委、文广新局、电信苏州分公司、移动苏州分公司、联通苏州分公司、铁塔苏州分公司、江苏有线苏州分公司

新增人防设施95万平方米

上半年,全市新增竣工人防工程65万平方米,新开工人防工程98万平方米

市民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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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将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存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构建分层次、分年代、分系列的保护体系

划定了苏州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四批控制保护建筑的保护范围。开展了13个省级非遗项目保护规划编制调研

市文广新局,姑苏区政府

精心实施平江历史文化片区成片保护利用、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保护整治、虎丘地区综合改造和古建老宅保护修缮等工程

虎丘综改工程不断调整优化控规方案,虎丘婚纱城首批商户签约,完成意向签约率达70%。桃花坞唐寅文化区的功能定位不断优化,苏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签约落户。开展平江历史街区旅游业态策划,积极探索古建老宅可持续保护模式,苏州状元博物馆等7处古建老宅投入运营

姑苏区政府,苏州文旅集团、城投公司

促进古城、古镇、古村落保护与发展浑然一体,传承历史文脉,延续历史记忆,彰显江南水乡风貌

开展古镇古村保护资金申报和检查工作,东山镇西新街综合改造项目、陆巷古村保护2015年度实施项目和木渎环境综合整治等3个项目成功申报2015年度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

市规划局、住建局、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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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能加强城市管理

扎实推进共建美丽新苏州、同享美好新生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集中整治一批长期影响城市形象的顽疾,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市容面貌得到新提升

自去年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以来,各地、各部门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工作和巩固提升阶段。6月2日,全市对提升行动进行了总结,并对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市市容市政局、公安局、综治委办、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园林和绿化局、供销合作总社

继续改造市区人民路沿线街景容貌,抓好一批市政道路专项大修工程

上半年人民路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报批、项目环评、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市政道路、管线初步设计等工作。同时,继续组织开展立面整治施工。东南环立交地面正在施工中

市市容市政局

推动数字城管信息共享,促进城市管理即时化、精细化、高效化

4月份数字城管核心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网上办事大厅项目已经基本完成建设工作,目前正在试运行,并完成与各区县的数据对接。上半年,市级数字城管平台共办理各类问题68090件。截至7月2日,已办结64807件,办结率为95.2%

市市容市政局、经信委、发改委,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公安局

健全防灾减灾体系,提高防御应对自然灾害能力。

完善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市级灾情会商机制,出台《苏州市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建立救灾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出台《苏州市民政局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办法》,规范救灾物资储备管理

市民政局、住建局(地震局)、规划局、市容市政局,市气象局

完成全市地理国情普查工作

根据普查进度安排,2月份已完成全市普查数据接边工作,普查成果通过省普办预验收,成果质量得到肯定;5月份,根据国家下发的最新遥感影像和最新收集的部门资料,开展了标准时点核查工作,并于6月30日完成了全市核查

市国土局

(五)坚持生态优先,营造良好人居环境(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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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建设

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坚守耕地保护、开发强度、生态保护三条红线。制定《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实施细则

出台《苏州市2015年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实施方案》,完成2014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和对下检查工作,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统筹推进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两个试点工作。完成《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实施细则送审稿,待审定发文

市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局、财政局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深入开展两河一江两山一镇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建设上方山石湖生态园和虎丘湿地公园

上半年十大工程实际完成投资89.36亿元,投资完成率达49.5%。新市桥桥洞、齐门桥桥洞、平门栈桥、齐门石桥、姑胥栈桥五个节点实现贯通

市环保局、发改委、水利局、园林和绿化局,苏州城投公司、文旅集团、园林集团,姑苏区、吴中区政府,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加快绿色苏州建设步伐,市区新增绿地430万平方米,抓好农村沿水、沿路、沿田、沿工业区绿化,优化绿化结构,提高绿化质量。重视森林抚育,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湿地保护,注重生态修复,创建湿地小区(公园)

新增或改造绿地242.6万平米,继续建设虎丘湿地公园和上方山石湖生态园,累计分别投入51.87亿元和22.63亿元。开展了第一次农村绿化考核验收,全市已完成新增生态公益林0.28万亩。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湿地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初步选定了湿地宣教基地和保护小区地点

市园林和绿化局、农委,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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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环境治理

认真贯彻新《环境保护法》,落实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执法联动和长效监管机制,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严查重处违规排放、偷排偷放等行为

制定了处罚以及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等相关工作流程。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对环境违法保持高压态势。共出动监察人员6.4万余人次,共检查企业2.9万多厂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622件

市环保局

贯彻国务院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突出抓好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治理、绿色低碳交通、城市扬尘控制、应急预警提升六大工程,确保PM2.5浓度持续下降

上半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60.8%,与去年同期持平。市区PM2.5平均浓度63.8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同期下降11.0%,达到下降7%的目标

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市容市政局

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阳澄湖生态优化等工程,完成七浦塘综合整治主体工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完成100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落实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9大类110个重点项目,东太湖一期项目已完工,后续工程可研正在审批中。阳澄湖水利整治方案已基本确定。七浦塘综合整治工程截至目前全线通水,2015年已完成投资26020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前期641个,在建173个,完成6个。受益农户528户,完成投资550万元

市环保局、水利局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以及固体废物、重金属、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与修复

继续开展噪声达标区建设,噪声达标区内噪声等效声级达标率为100%。编制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举办6场企业指导培训,现场监督检查150厂次;完成了769家企业的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率超过90%。完成了苏州溶剂厂北区地块最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完成了安利化工厂土壤修复、苏地2012-G-129号地块地下水除氯工程环境监理工作

市环保局、土地储备中心

完成七子山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健全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目前已取得环评批复、工可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正在办理施工招标手续,计划9月底完成工程施工招标工作

市市容市政局

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属地责任,建成各县级市、区无害化处理厂(场)

上半年,常熟市、太仓市、吴江区和相城区在原有机肥厂内建设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场),已进入工程建设阶段。吴中区建设用地方案已上报省国土局。张家港市、昆山市和高新区政府正在协调处理中

市农委,各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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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节能减排

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全面落实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措施,开展火电、水泥、钢铁、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提标改造,狠抓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整治淘汰环保不达标企业

完成火电、水泥、钢铁、平板玻璃等10个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服务手册编制,并已发布。已组织26个项目申报省级节能专项补贴

市环保局、经信委、农委

强化能源审计和节能精细化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实施节能环保产业化示范工程和LED照明示范工程

正在对新增年耗能5000吨以上的29家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制订2015年节能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完成全市能新技术(产品)征集工作,准备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

市经信委

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开展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和能效之星创建活动

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方案已发,平台已更新,为第三季度实施做好了准备。上半年完成万家企业2014年度节能目标考核工作;初步筛选39家企业自愿参加能效之星创建

市经信委

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争创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

组织列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中的2个重点支撑项目进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并获国家评审认可。张家港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获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获9200万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协调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并获专家组评审高分

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商务局、环保局、统计局,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建设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平台

推进苏州200多家重点企(事)业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培训、报告、核查工作。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平台依托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资金,委托南京大学环境学院进行方案和核心逻辑数据库的设计,系统的架构已初步设计完成

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委、环保局、园林和绿化局、统计局,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试点市审批项目排污权交易,出台《2015年排污权交易试点推进工作方案》和《苏州市审批项目排污总量交易取得流程规定》,扩大了排污权交易规模,推动排污权网上交易平台运行

市环保局

(六)坚持惠民利民,增进人民群众福祉(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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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创业

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市场导向、城乡统筹的就业制度,全年新增就业15万人,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确保零就业零转移贫困家庭动态清零

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关于印发〈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继续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等政策,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1~6月全市共举办高校毕业生公益招聘会126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9.5万余个。上半年新增就业8万人;零就业零转移贫困家庭动态清零

市人社局

加快建设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扩大创业集聚效应。发挥中国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园多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规范建设好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苏州市大学生公共创业实训基地,目前全市建有各类创业孵化载体180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6个。中国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正式获批并开始正常办公,出台了《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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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

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注重统筹各类社会群体的保障待遇,争创社保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完成全市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平台的建立,将进入入户调查登记工作阶段。统筹各类社会群体的保障待遇,全市119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98.3元,市区居民基础养老金和三线生活困难补贴分别人均月增加40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调整市区征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征地保养金)标准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保证数标准,即将于7月1日起全面实施

市人社局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规范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根据省厅计划,排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年金发展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指导意见》,规范推进企业年金发展,积极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市人社局

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等救助标准,探索救急难工作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对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确保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准确公正

草拟了《苏州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苏州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关于明确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金融资产核对基数的规定》3个规范性文件。从7月1日起,全市低保标准提高至750元/月,增长7.1%。上半年,全市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7.6亿元,惠及困难群众20余万人(次)。创新社会救助模式,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层面全部建立一门式服务窗口,逐步推进社会救助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上半年,全市通过系统核对10236户、22972人,综合检出不符合救助申请条件522户,检出率5.1%

市人社局、民政局

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和红十字事业,建立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综合救助机制

上半年,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共募集慈善款物2.82亿元,救助支出3.01亿元。全市红十字系统共接收捐赠款物315.46万元,发放救助款物290.02万元,救助5900人次;开展应急救护培训5.67万人;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8例;实现遗体捐献37例,器官捐献1例,角膜捐献16例

市民政局、红十字会

制定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做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

目前已形成《苏州市区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苏州市残联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提供医疗、失业和自然灾害家庭财产损失救助。建立早筛查早干预早康复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竞赛,上半年帮助失业登记残疾人实现就业158人;将特殊教育从9年义务教育延伸至学前康复教育到高中阶段职业技能教育15年免费教育;全市目前已建托养服务机构100家,对接受服务的残疾人实现托养护理费补贴全覆盖,上半年3221名残疾人得到护理补贴,共发放622.5万余元

市残联

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已形成《苏州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送审稿,上半年共完成养老专业人员培训469人,完成7家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任务。扎实推进政府养老实事项目建设,上半年全市新增养老机构床位318张、日间照料中心19个、助餐点10个、助浴点3个;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58133张,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36.5张。拥有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农村为老年关爱之家)的城乡社区、村覆盖率达20.1%;虚拟养老院的服务覆盖全市76%的镇街道。市级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初步形成了基金的运作方案,正在征求相意见

市民政局、卫计委、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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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居民住行条件

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推进公租房实物配租和住房保障货币化,提高租赁补贴标准

下发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及分解方案,各市、区均签订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状。1月1日起提高租赁补贴标准,将市场月平均测算租金从每平方米18元调整为20元。补贴标准调整后,全市共受理住房保障申请6158户,实施4719户,已完成年度任务的90.75%。研究补贴购房房源方案,下半年提供部分定销房供住保对象选择购买。城区已受理公租房申请698户,其中实物安置478户,租赁补贴220户,已发放租赁补贴1269户

市住建局

继续推进梅巷片区、解放新村片区危旧房改造,加快实施城中村(无地队)改造

完成并上报政府《苏州市城中村(无地队)改造新一轮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待审批后实施。胡家角试点项目已经启动,预计年底完成。截至6月底,解放新村危旧房改造地块安置房项目面粉厂定销房、梅巷片区改造项目15幢住宅楼已全部实现封顶,目前正有序推进项目内外墙粉刷、小区配套设施建设

市住建局,姑苏区政府

新增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35万人,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

上半年,全市(含工业园区)新增缴存职工35.44万人,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为85.3%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线网结构,提高换乘效率;市区新购公交车550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250辆

截至6月底,新辟5条线路,完成调整线路26条,其中重点结合广济路首末站启用,完成涉及石路地区的6条线路优化调整,优化5条线路,加强与轨道交通的衔接。完成新购公交车辆110辆,其中新能源公交72辆,另有350辆正在进行招投标采购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改进城市交通管理,缓解道路拥堵现象

已完成狮山路治理工作。优化中心城区循环交通,对16条背街小巷开展了实地调研,施工工作即将启动;在姑苏、吴中、相城、高新区新增8条严管路段,落实机动车违停记分处罚等措施。上半年市区共查处机动车违停42.09万起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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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药品和市场物价监管

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扩大电子远程监管系统在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大型餐饮单位的应用,完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

研究制定《苏州市2015年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方案》,对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进行部署,排查处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上半年完成食品抽检16904批次,合格率99.3%。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实行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量化分级率达100%。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市区69家猪肉制品生产企业纳入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完成市猪肉流通追溯体系运维招标等工作

市食药监局、商务局、农委

严抓药品质量安全,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管

加快实施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现有持证药品生产企业108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在产车间及品种全部通过新版认证GMP认证,非无菌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率达80%。强化基本药物生产监管,33家在产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部实施基药电子监管。加快实施医疗器械GMP认证,94%的需认证企业已通过认证。组织开展药品安全打假、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整治等11个专项整治,检查单位1802家次,立案查处57件,取缔无证经营6家,移送公安涉嫌犯罪案件5件

市食药监局

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及时防范和应对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

下发了2015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上半年共发布重要民生价格22期,编发《苏州价格监测分析》7期,并每日公布市区农贸市场主副食品价格。加强苏州价格在线网站和价格数据系统的维护管理,及时发布价格信息

市物价局

(七)坚持协调并进,推动社会和谐进步(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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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优质均衡适切的教育

优化教育设施布局,新建幼儿园16所、小学15所、初中10所

截至6月底,41所幼儿园、小学、初中中,已有10所开工(3所幼儿园,4所小学、3所初中),其余31所学校正在加紧办理土地指标、规划方案审批、立项、环评审批等开工前期准备工作

市教育局,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稳妥实施积分入学制度,保障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公平有序入学

上半年,积极开展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情况调研,研制2015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在进一步征求修改意见

市教育局,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完善中考制度,稳步实施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具有苏州特色的教育综合评价体系

坚持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继续推动义务教育阶段的大学区辐射制度,加大公办学校吸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力度。完善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取消高中段择校三限政策,开展高中段招生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制定了中考改革工作计划,进行改革专项调研,为制定和完善基于学业水平考试的《苏州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改革方案》创造条件

市教育局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校企合作、校产合作、校地合作

深化创建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完成《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积极开展现代职教体系项目试点,全市获批73个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四所学校通过江苏省首批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终期网络评审

市教育局

支持在苏高校加强内涵建设,促进名城名校融合发展

开展省市共建苏州高等教育调研,起草了省市共建苏州高等教育方案。实施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推动在苏高校、职业院校将学科、专业建设与全市新兴产业发展相结合。推动在苏高校、高等研究院所与开发区紧密合作,协同创新

市教育局

大力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不断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出台《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意见》,加大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扶持力度,设立1240万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北外附属苏州湾外国语学校、北美国际高中、南京师范大学苏州高铁新城实验学校、太仓华顿外国语学校、张家港杨舍实验学校等一批民办学校兴建

市教育局

建设学在苏州市民终身学习云平台

截至6月底,市民终身学习云平台以及手机客户端已经完成初步验收,首批学习课程资源也已到位,目前正在做试运行前的最后准备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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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文化繁荣

编制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打造城区10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

制定出台《苏州市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明确了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2015~2020)》,全面量化并超过国家标准。上半年完成《苏州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前期调研,6月底完成了规划初稿

市文广新局、规划局

建成市档案馆新馆、苏州现代传媒广场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迁建工程,建设苏州第二图书馆、苏州文博中心、苏州历史文化陈列馆、中国丝绸档案馆、苏州高新区文体中心、吴中区东吴文化中心

市档案馆新馆正在进行内外装收尾,周边市政工程进行中。苏州现代传媒广场机电、内装配合施工完成,大楼幕墙安装进入扫尾阶段。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移址新建工程已竣工,正在验收。苏州第二图书馆完成方案设计和规划申报。苏州历史文化陈列馆项目已形成建设概念方案设计。中国丝绸档案馆完成馆址选址,进入建馆总体规划设计和土地储备。苏州高新区文体中心、吴中区东吴文化中心建设加快推进

市档案局,市文广新局、妇联、广电总台,吴中区、吴江区政府,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支持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创新,着力推出更多精品力作。

打造一批精品力作,新创滑稽戏《亲亲一家人》、新编苏剧《满庭芳》、改编昆剧《白罗衫》、纪录片《苏州史纪》、等作品都在规划、创作、修改中。一批文艺人才和文艺作品获得高层次奖项,王芳获得江苏省第二届紫金文化奖章,周雪峰获第27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王伟林、曾一果、潘讯3人被评为首批江苏省优秀中青年文艺评论人才。锡剧《杨家碾坊》、滑稽戏《探亲公寓》获省文华奖,中篇弹词《绣神》等获省文华优秀剧目奖,中篇弹词《九品巡检》等获省文华优秀节目奖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文联

加强古典园林保护和管理,完成可园修复一期工程

加强苏州园林群体性保护管理,完成苏州园林分类保护管理调查,苏州古典园林监测预警体系顺利通过国家首轮评估。完成可园花园部分修复工程

市园林和绿化局

建设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国家示范点,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海上丝绸之路江南水乡古镇申遗方案

大运河苏州段遗产保护监测稳步推进,全国首创大运河遗产立体式监测。江南水乡古镇申遗工作全面启动,苏州、嘉兴、湖州三市政府代表共同签署《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协定》,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工作由此进入实质性阶段

市文广新局

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公布首批市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制定出台《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忆性保护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与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共申报52个项目。重点推荐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平江路历史文化街区和山塘历史文化街区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销基地

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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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健康

事业发展

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省级试点任务,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创新人事、薪酬等政策制度

成立市深化医改暨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苏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医改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建立医改工作集中办公和定期例会等工作制度,明确了二十项医改重点举措

市卫计委、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市编委办

完善医改财政补偿机制,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开展专题调研,组织起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做好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价格综合改革测算工作,年底前,所有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市卫计委、财政局、食药监局

探索实施执业医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注册、多点执业。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

做好前期调研,研究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和实施办法,起草《苏州市区域注册暂行办法》并征求意见

市卫计委、人社局

启用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继续建设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主体迁建二期工程和市公共医疗中心、市第九人民医院、独墅湖医院、苏州科技城医院、姑苏医院

苏大附儿院于6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苏大附一院主体迁建工程将于年底前投入使用。市广济医院迁建工程已基本完成地下结构工程。市五院已完成投资评审、土建招标,即将正式开始桩基工程。有序推进科技城医院、独墅湖医院和姑苏医院等建设项目进展。做好市立医院东区病区改造和北区体检楼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市卫计委,姑苏区、吴江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深入开展生育关怀主题活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

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已为全市22392人次提供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为47%。加强0~3岁科学育儿工作,强化项目点规范建设,做好公益创投项目社区优孕课堂的指导工作。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动态监测,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为全市11056名特扶对象购买住院护工服务保险,推进全市连心家园建设

市卫计委

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续建苏州工业园区体育中心,改造运河体育主题公园,加快建设市民健身步道

苏州市成为省首批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印发了《关于推进苏州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拟定了《苏州市本级向社会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暂行办法》草案。石湖景区健身步道(全长4.1公里)已经建成,环古城河健身步道已经全线开工建设,全市新增健身步道50公里。工业园区体育中心建设积极推进,改造运河体育公园正在前期准备,力争今年开工建设

市体育局,苏州文旅集团,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办好第5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

第53届世乒赛在苏州成功举办,比赛受到了国际乒联主席托马斯?维克特高度评价

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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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

深化文明城市长效建设,做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

修订完善《苏州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标准》,委托第三方常态化开展城市文明程度指数的测评和发布,上半年开展城区和县级市测评各1次,整改各类问题230项

市文明办

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围绕五大人群,加大科学普及力度,办好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青少年科技竞赛等科普系列活动

积极实施科学素质五大工程,上半年共开通市民科普游13条线路,组织13个街道80个社区的1060名社区居民参加;获评全国科普示范社区4个、江苏省科普示范社区4个,位居全省前列。组织开展了首届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体验营活动,第27届科普宣传周各类活动达1217项,受益人次超过25万。开展科普示范创建提升行动,截至目前,苏州共有8个市、区申请创建江苏省和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市科协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加强少数民族人口信息资源整合,构建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推动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目前全市已有24个社区分别被命名为省、市民族工作示范社区;5家企业被省民委命名为江苏省民族工作示范企业。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认定备案、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评定以及宗教场所、宗教院校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开展银行账户等专项工作。加强法制培训,全市75名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160名宗教界人士分别参加了培训

市民宗局

支持驻苏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做好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协调地方政府投入4600余万元,进一步提升6个民兵训练基地硬件设施水平,目前已完成9个专业1912人次的训练。按照应急应战任务,不断提高编组质量,目前全市基干民兵重点分队专业对口率达75%,退伍军人比例达65%,平时在位率和应急出动率达90%

苏州军分区

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

下发年度双拥工作意见,率先在省内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军人抚恤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意见》,7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部纳入自然增长机制,复员军人、两参人员抚恤补助的重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落实

市民政局

优化街道和社区管理体制,深化政社互动,健全以社区为基础、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者为骨干的三社联动机制,促进多元善治。建成集社区管理服务、民意沟通、信息公开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

着手编制社区治理十三五规划。在全市10个乡镇(街道)开展三社联动综合试点,通过社区服务项目化运作,探索社区居委会与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居民衔接与互动的流程和路径。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苏州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规范方案》与《苏州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共性技术规范》已印发出台

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

实施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制度

研究制定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及计分标准,系统开发及积分模型搭建已经完成,各街道(镇)受理窗口及人员基本到位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教育局、人社局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功能

做好对上争取,申报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启动信用平台二期建设。推动地方征信机构建设,目前已完成19个单位的31项信息的采集和更新,各市、区信息源单位扩面工作已经展开。4月起在全市银行中推广运用,目前共有36家银行签约使用,获企业授权1.1万余户

市经信委、金融办,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苏州国发集团

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推行信访网上受理,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提高信访事项办理效能

依法规范流程标准,强化落实首办负责制,推动第一时间把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到位。目前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已实现了市、区、镇(街道)三级和各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初步实现了信访事项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上半年,全市两级信访部门受理信访总量17644件(人)次,下降11.2%

市信访局

构建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有效管控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两级联合指挥机制建设,狠抓常态值守、力量备勤、应急响应、通讯保障等措施落实,对接报的警情确保第一时间联合指挥处置。扎实推进警务大数据工程,开发建设了巡逻工作管理平台,健全公安武警武装联勤巡逻机制,上半年出动巡逻警力1496人次,巡逻车718辆次。加强义警建设,目前全市义警人数已达2.4万余人。今年以来共破获刑事案件945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万余名,同比分别上升9.7%和4%

市公安局,市国安局

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

制定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方案,试点开展社区矫正循证矫正研究,建立循证矫正标准案例库,探索教育矫正科学方式方法。探索开展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服务试点,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力度持续加大。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送法进监17批次,帮扶427人次、救助23人次,两类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全省较低水平

市司法局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新增校园纠纷、商会等人民调解组织,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析研判制度,开展公调、诉调对接工作调研,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纠纷排查31704次,调解纠纷51059件,调处成功率99%

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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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安全

生产工作

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印发了全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全市安监系统组织新安法辅导3万余人次。督促企业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0472家企业印制张贴五落实规定挂图,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五落实要求

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质监局

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规定,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直接监管的各项责任,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

深入推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的落实,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共23人次带队检查企业单位43家次。依法制定重点监管企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印发了网格化工作推进方案,确定了800项全市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名单。统计汇总了各地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情况,起草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市安监局、监察局,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抓好监管队伍建设,夯实监管基层基础

印发了危化企业、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涉粉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对危化企业、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严格执法、打非治违、督促整改等专项工作,关闭81家涉粉企业,查处40起危化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排查66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印发了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上半年全市共培训各类人员59811人。对全市120余名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各地安监局长等进行了专题培训

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质监局

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优化重点企业、高危企业信息化监管系统,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智能化水平

印发了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方案。对达标企业按照30%的比例开展抽查。组织实施达标企业复审和回头看具体计划。对未达标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诊断辅导和提升工作。目前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10847家,二级160家,一级3家。《关于在全市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安装远程视频监控、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方案》等文件通过了6月10日市安委会会议的讨论

市安监局

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物资装备,加强应急联动,提高快速处置能力

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完善环境保护、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防台、防汛等应急物资储备,强化部门联动,快速妥善处置各级各类突发事件

市应急办,市各相关部门,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八)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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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

政府职能

修订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

6月完成《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规划》的初稿

市政府法制办

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强化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2月份完成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系统功能、3月份下发2015年《关于报送市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通知》、5分月份汇总市级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并呈报市相关领导审核、7月份召开2015年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会商会

市政府办,市监察局、法制办、风险评估办,市政府工作部门

完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拓宽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渠道

《苏州市献血条例》已完成审核,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对《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办法》《苏州市垃圾分类促进办法》《苏州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三件市政府规章进行了审核。对《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苏州市机动车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办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实施细则》《苏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细则(修改)》《苏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核。坚持开门立法,在立法过程中,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求专家、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工作意见,并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反馈

市政府法制办

推动政府工作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6月份下发《关于统计各地各部门政府法律顾问情况的函》,汇总了解政府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情况

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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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行政

执法水平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减少市、县级市(区)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开展镇级综合执法试点

听取常熟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讨论综合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参加对《苏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讨论并提出修改建议

市政府法制办

推动县级市、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建制镇延伸

配合市容市政局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评估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初稿

市政府法制办

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完成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件89件

市政府法制办,各执法部门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全过程记录等规定,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

梳理并公布苏州市行政权力清单,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维护机制,已经建立行政执法查询系统、苏州市行政执法便民通手机APP,以及微信公众平台查询等功能

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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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权力

监督制约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配合市政法委、市中院做好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的日常考评,与市政法委、市中院共同对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严格按新行政诉讼法要求,凡市政府作被告案件,均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

市政府法制办

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

落实了行政复议应诉经费,并按要求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工作经费。按计划落实的行政复议办案场进行了规划

市政府法制办

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坚决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行政审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诚信信息化管理,将涉及对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诉讼中反映出的重大行政违法行为进行记录,与行政主体和执法人员电子信息档案挂钩、统一管理,作为后续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全面启动了四严查、四问责专项检查,目前已完成了问题线索排查、材料汇总研判等工作,集中梳理了安全生产领域条规和执纪依据。赴张家港、吴江、相城区等地开展了督查,指导并督促属地纪委或纪检组对安全生产监管中不尽责履职的启动调查问责,研究并提出分类处理的意见。同时,紧扣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会同市环保局、水利局等组织立项,着手研究立项监察报告

市监察局、法制办

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确定的4方面18项任务96条整改措施、省责任制检查考核确定的3方面16条整改措施、市责任制检查考核确定的122条整改意见,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三明确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并结合清风行动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工作,强化对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全市上缴510廉政账户金额累计833.3万元,同比下降0.86%。全市累计通报违规收受购物卡、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款旅游等七类11起违纪案件

市监察局

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

首次开展了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完成市城投公司、文旅集团等5家国有企业审计;继续开展稳增长等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上半年共开展了8个审计事项;经济责任审计实现拓展,出台了《关于加强各县级市、区副处级及以上建制地区、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开展同级审,推进全覆盖。上半年完成审计项目15个,促进增收节支2.03亿元,提出审计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纳39条

市审计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深化政务公开,重点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上半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00余条

市政府办

认真实施人大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我市两会期间提出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已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完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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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法治

社会建设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实效,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市

拟定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考核细则,目前正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制定下发《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瞄准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目标,认真筹备六五普法迎检工作,目前各县(市、区)正在开展自查工作

市司法局

深入开展政府学法活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把学法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菜单式选学计划,完善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等制度,在市级机关广泛开展法治开讲系列活动,组织编写《苏州市机关党员法治理论学习读本》,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

市司法局、法制办

创新法治惠民举措,推进县级市(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法律服务站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制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设置规范化标准,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两中心一站点规范化建设,全市10个市(区)、93个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947个村(社区)建立便民法律服务站,覆盖率分别达100%、98.9%、98%,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市司法局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

在全市部署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加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法援工作,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惠及面。今年上半年,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39件,接待来访6815人次、12348热线咨询17511人次

市司法局

推动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促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发展

开展2014年度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促进律师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加大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力度,深化律师公益服务、志愿服务,促进全市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我市共有律师事务所232家,执业律师2776名,分别比上年增加17.8%、17.6%。开通全省首条12348公证咨询热线。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69231件

市司法局

持续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印发了《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中共苏州市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意见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各项任务的分工方案》。积极推动普法工作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培育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常熟市康博村和张家港市长江村被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截至上半年,我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增至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达674个、建成率32.81%,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司法局

(九)坚持从严治政,建设人民满意政府(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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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对照群众意见建议,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持之以恒反四风、改作风,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开展的专项治理任务,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

督促指导各整治牵头单位每月底扎口上报苏州大市范围的数据,目前,中央21项、省委18项和市委12项专项整治项目中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的超过70%,其余均按时序进度顺利推进。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组织开展四个有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从严从实抓好全市面上专题教育的部署推进,统筹落实一把手上党课和第一专题学习教育

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各市区各部门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抓落实

各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以及部分市级机关、部门等30家单位先后走进市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上半年市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举办23期,转办省政风行风平台诉求150件,已办结123件。开展省市政风行风热线联动直播前期准备、策划工作,着手起草我市工作方案

市监察局

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访三促活动,更好服务挂钩企业、重点项目和帮扶对象,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

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赴基层开展不少于5天的蹲点调研。统筹开展双结对”“在职党员统一服务日等活动。6月下旬,市委主要领导带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启动今年年度党员关爱帮扶活动。结合七一、元旦和春节等节点活动开展,统筹组织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工作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

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探索推行政务服务中心与便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运行管理模式

做好苏州市行政审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新平台的运行保障和深化应用。积极推进一办三中心一体化管理模式,完成《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目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模式已基本确定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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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勤俭节约

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狠刹奢靡之风,严禁浪费行为

从严把控三公经费。健全联动督查机制,上半年全市派出检查组410个,暗访组75个,督查部门单位1424个,检查商场、宾馆、酒店等企业336家,检查车辆封存单位527个,提出整改意见305条,查实四风问题举报投诉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

市监察局、财政局

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工作,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制定出台《苏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意见》和《苏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依规依纪全面规范公车管理。严格要求单位按照《苏州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苏州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提供会议费、培训费的开支明细,并逐项审核。2015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比去年下降5.3%。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经费的预算控制,今年出国经费总预算比去年下降28%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市接待办,市外办

大力压减会议,精简文件简报资料,严控创建达标检查评比和节庆论坛等活动,禁止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演出。

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办节、办会的有关规定,今年上半年受理审批了第四届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一个项目,审批金额1000万元。上半年市政府发文件数比去年同期下降9.2%,召开市级会议次数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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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反腐倡廉力度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政府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规必纠,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研究起草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上半年全市共立案审查614件,增长35.2%。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5件24人、乡科级干部84人,分别上升50%、58.5%;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9件,同比上升20.4%

市监察局

(十)坚持开门办规划,精心编制十三五规划(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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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纲要

编制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

5月,市十三五规划思路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现阶段十三五规划纲要框架基本确定,规划纲要初稿正在编制中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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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

编制完成30个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

完成苏州市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人口发展规划、电子政务专项规划的前期课题研究。充分调研,做好《苏州教育现代化2030战略规划》及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准备工作。组织十三五社会治理专项规划研究及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苏州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研究。全面落实苏州市水利水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六月底基本完成规划编制初稿。研究制定《苏州市知识产权工作十三五规划》。《苏州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十三五规划》已经完成初稿。修订完善《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起草《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规划》

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委、体育局、环保局、旅游局、知识产权局、粮食局、法制办、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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