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科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支持中国科大苏州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高等研究院”)加速创建一流教育科研机构,谋划起草《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高等研究院加速创建一流教育科研机构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力争通过政策引导,促进高等研究院聚焦地方产业创新需要,引进一批引领世界科技创新的一流人才,构建承担国家战略使命的一流平台,突破“四个面向”和地方产业创新中亟待解决的“卡脖子”关键核心问题,探索校地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的长效双向赋能机制。
二、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共14条内容,包括一流人才队伍打造、一流创新平台建设、一流人才培育基地构建、一流转化平台设立等四大方面。
1.着力打造一流人才队伍。一是支持高等研究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际顶尖水平,重点引进能够为苏州市和中国科大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影响、重大突破的战略科学家、学术带头人等。二是支持高等研究院面向重点领域、产业急需方向,重点集聚一批具有成长为两院院士潜力的人才。三是支持高等研究院延揽海外优秀留学人才落户中国科大、扎根苏州。四是支持高等研究院推进人才梯队建设,推动高等研究院积极利用江苏省、苏州市人才编制“周转池”加快人才引进工作,落实高等研究院骨干人才事业编制保障。
2.培育建设一流创新平台。一是支持高等研究院申报筹建、共建国家级科研平台,支持高等研究院申报筹建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载体,支持中国科大参与建设的国家级科研平台在苏设立分支研究机构和平台。二是推动高等研究院申报承担国家及省市前沿科学研究与技术攻关项目,并积极面向地方产业创新需求开展科技攻关。三是支持高等研究院与地方行业龙头企业、各类创新主体协同构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
3.构建一流人才培养基地。一是支持高等研究院健全本硕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推动本地全过程研究生培养工作。二是支持高等研究院建设国家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等各类产业学院以及与地方产业方向相符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基地,为企业培养核心技术能力突出的卓越工程师。三是支持中国科大毕业生留苏就业,鼓励苏州企业吸纳中国科大毕业生在苏就业。
4.探索设立一流转化平台。一是支持高等研究院争取职务科技成果改革试点。二是支持高等研究院在苏州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优先推动中国科大相关科技成果来苏落地转化。三是支持高等研究院举办重点领域有影响力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等。四是支持高等研究院积极吸引中国科大校友来苏创新创业,支持中国科大创新创业学院在苏州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创新创业工作。
三、政策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与相关政策同类或重复,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