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两会,“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城市空中交通是我国低空经济发展的核心,也是一种新兴的交通模式。
为规范我市低空飞行活动,维护飞行安全、公共安全、空防安全,促进我市低空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苏州市空中交通规则工作专班起草了《苏州市低空空中交通规则》(征求意见稿)。为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广泛听取民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8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一)来信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桐泾南路298号交通大厦;
(二)电子邮箱:szjtlaw@163.com;
(三)联系人:呼延爽文,68125829。
苏州市空中交通规则工作专班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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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4-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