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等文件要求,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了《苏州工业园区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4日,征求意见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与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联系。
联系电话:0512-66680727 传真:0512-66680799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 邮箱:xutianjie@sipac.gov.cn
一、基本情况
本方案包含3个成片开发片区,即:星华街东沪宁铁路北片区(CP320513-2023-01-01)、合浩玻璃钢片区(CP320513-2023-01-02)、出口加工区B区片区(CP320513-2023-01-03)。
星华街东沪宁铁路北片区位于唯亭街道,东至木沉港,南至沪宁铁路,西至中环东线,北至葑亭大道,片区土地总面积45.0885公顷;
合浩玻璃钢片区位于唯亭街道,东至通和路,南至沪霍线,西至唯亭大桥,北至浦田路,片区土地总面积22.2601公顷;
出口加工区B区片区位于唯亭街道,东至瑞浦路,南至瑞浦路,西至平浦路,北至开发路,片区土地总面积6.1396公顷。
《苏州工业园区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成片开发各片区主要功能定位为城市新区类片区,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工业项目和居住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类项目,计划在2023年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三、附图
(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
(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
(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