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等文件要求,苏州工业园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苏州工业园区2023-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8日,征求意见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与苏州工业园区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徐天捷 联系电话:0512-66680727 传真:0512-66680799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 邮箱:xutianjie@sipac.gov.cn
一、基本情况
本方案包含3个成片开发片区,即:界浦河西中新大道南片区(CP320513-2023-02-01)、胜浦路西同胜路南片区(CP320513-2023-02-02)、东方大道南星塘街东片区(CP320513-2023-02-03)。
界浦河西中新大道南片区位于胜浦街道,东至界浦港西侧绿地、南至江圩河,西至界浦路,北至中新大道,片区土地总面积36.4959公顷。
胜浦路西同胜路南片区位于胜浦街道,东至胜浦路,南至新开河,西至利胜路,北至同胜路,片区土地总面积11.2381公顷。
东方大道南星塘街东片区位于斜塘街道,东至金谷路,南至金堰路,西至星塘街,北至东方大道,片区土地总面积27.0030公顷。
《苏州工业园区2023-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东方大道南星塘街东片区的片区类型为产城融合型片区,其他片区的片区类型为工业主导型开发片区,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工业项目和公用设施用地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类项目,计划在2023年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三、附图
(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
(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
(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