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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苏府〔2016〕182号

时间: 2016-12-26 15:35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是苏州市加快实现农业转型升级、推动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时期。本规划目的在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正确把握“十三五”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

《苏州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是苏州未来五年农业发展的总体安排。本规划在“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特色”的原则下,提出苏州现代农业“十三五”发展目标、产业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章 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市上下坚持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统领,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不断强化农业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功能定位,加快落实优质水稻、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生态林地“四个百万亩”产业布局,着力构建以“生产先进、生态优美、生物集聚、产业融合、营销现代”为主要标志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全市现代农业呈现出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农业现代化监测指标从2010年开始连续五年位居江苏全省首位。

一是主导产业空间布局不断优化。把“四个百万亩”作为生态空间加以保护,作为城乡一体化载体加以发展,出台《关于保护和发展“四个百万亩”的实施意见》《关于保护发展“四个百万亩”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决定》等,全市“四个百万亩”落地上图总面积达到413.09万亩。2015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15.2亿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41.22亿元,粮食总产108.22万吨,猪牛羊禽肉产量10.84万吨,禽蛋产量4.34万吨,水产品产量26.47万吨;水稻种植面积111.6万亩,优质化率91.7%;水产养殖面积109.3万亩,渔业产值129.3亿元;常年蔬菜地35万亩,总产量265万吨;花果茶面积40.38万亩,总产量11.49万吨,总产值28.56亿元;出栏生猪94.89万头、家禽1767.31万羽,存栏奶牛2.29万头。

二是现代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到2015年底,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163.15万亩,占比68.5%;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92%,建成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15个,认定市级现代农业园区29个,农业园区总面积增加到105.9万亩;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8.3%,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设施农(渔)业面积超过65万亩;建成10多家院士工作站、20多家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70多家农业科技型企业等创新载体,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8.5%;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总数达到1807只,无公害以上农产品基地面积占比超过90%;成立土地股份、社区股份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等4535家,持股农户比例超过96%,镇级或区域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率超过9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成效显著,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25580元。

三是“互联网+”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以深入实施农业信息化三年(2014~2016)行动计划为抓手,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先后打造了“四个百万亩”、森林防火等农业资源监管保护平台,开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行政移动执法和动物卫生等监管平台,建成了41个智能化规模设施种养基地;搭建了“淘豆”、食行生鲜等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培育了18家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涌现了27个农产品电子商务“淘宝村”;12316热线电话、种养技术短信群发平台以及水产疫病远程诊断系统等得到广泛应用。2015年,苏州市农业委员会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管理创新示范单位”。

四是农业产业融合发展进程加快。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发展,培育了一批稻米、蔬果生产加工品牌,涌现了一批水产品冷冻、干制加工企业,形成了一批畜禽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集群。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91家,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1380亿元。创新产销对接模式,鼓励开展农超对接、直供专销、农产品进社区等,建立了一批农产品专业销售网点和营销渠道。坚持政府推动、农旅融合、村镇互动、农民参与,不断挖掘苏州农业文化,到2015年底,全市建成各类农业休闲观光基地(点)1065家,年接待游客1853.3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3.94亿元。

五是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把生态作为苏州现代农业的重要功能,深入推进绿色苏州建设,到2015年底,全市森林资源总量达到216.4万亩,陆地森林覆盖率上升到29.56%,连续多年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加强湿地保护管理,认定了102个市级重要湿地,划定了72个湿地保护小区,在全国率先建立鸟类、水质、微生物等客观因子湿地评价体系,创建“苏州湿地自然学校”,建成了6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3.8%。积极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工程,推广病、虫、草综合防治技术,生物农药应用比例超过46%;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生态沟渠塘拦截等工程,着力推广“果园养鸡”、“稻田养鸭”等农牧结合、立体种养模式,粮油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超过90%,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6.3%。

六是强农惠农体制机制日益健全。先后制订出台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保护发展“四个百万亩”、加快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等政策意见,增强了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动力。在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先后实施市、县两级稻麦良种购种补贴、粮食收购价外补贴和土地流转补贴;率先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对列入“四个百万亩”保护种植的水稻田每年补贴420元/亩,县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每年补贴200元/亩,水源地村每年最高补偿160万元,重要生态湿地村每年最高补偿110万元。加大农业担保和农业保险推进力度,全市农业担保贷款超过210亿元,农业保险累计承保农户420万户次,承保风险140多亿元。

二、机遇挑战

“十二五”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进入“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将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环境。总的来看,机遇多于困难,优势大于挑战。

一是中央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中央连续12年把1号文件锁定在指导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上,明确提出在加快发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同时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凸显了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持续高度重视。

二是农业发展的空间不断扩大。一方面,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大力发展优质特色高效农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在满足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进一步彰显农业的多重功能,吸引更多的城市居民走进自然、体验农业。

三是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加速推进。苏州正处于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能够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加快形成布局更为合理、层级更为分明、职能更为明确、特色更为鲜明的镇村体系和城乡空间布局,推进共同富裕和繁荣发展;农业与城市之间的联系会越来越密切、互动性会越来越强,资源要素的融合性也会越来越大。

四是科技创新对农业发展的作用更大。目前我市建成的各级各类院士工作站、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对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随着各级领导对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的不断增加,更多的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将会涌现,科技创新潜力将在未来现代农业发展中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将继续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苏州现代农业发展也受到了不少挑战和制约。一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土地开发强度、人口和工业密度增大,农村耕地资源越来越少,生态环境承载力约束趋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依然繁重。二是目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本地农民年龄偏大、文化较低,接受新事物、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较差,制约了农业生产水平的提升,职业农民的培育需要一个过程。同时,近年来劳动力成本明显提升,对农业生产带来新的挑战。三是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运行机制仍不够灵活,农业公共服务体系队伍存在后继乏人问题;经营性服务组织服务供给不足,服务内容与经营主体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少、覆盖面窄。四是对照“藏粮于地”要求,全市仍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不够高,道路、沟渠、水利、粮食烘干等配套设施较为薄弱,特别是高标准果茶园比例偏低,适用于蔬菜、果树、茶叶的新型农机少。同时,农业还将面临气候变化的冲击,对农业生产带来许多不确定的影响和风险。

第二章 现代农业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转方式、调结构,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增强农产品保障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以夯实农业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攻方向,以加快科技进步和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为基本遵循,切实把农业发展转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管理创新的轨道上来,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走出一条具有苏州特色的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功能多元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二、总体思路

通过五年的建设发展,努力将苏州农业打造成优质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的农业、服务都市的农业、富农惠民的农业和传承文明的农业。

(一)优质高效的农业。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单位农用地产出率和优质农产品供给率,做到生产精致、技术精准、节约集约、优质高效。

(二)科技创新的农业。不断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提升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中的引领支撑作用。

(三)服务都市的农业。进一步强化农业农村作为城市居民休闲观光目的地、优质地产农产品供给源和回归自然好去处的载体功能,宣传农业在自然界生态链中物质循环的作用,挖掘农业绿化、美化、净化的生态功能,不断提升现代农业发展给城市居民带来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四)富农惠民的农业。发挥城乡一体化优势,在农业基础设施、信息资源、科技手段、人才培育等方面加快实现城乡对接;发挥山水田园和种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地方特色种质品种,打造“苏字牌”产品,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五)传承文明的农业。努力传承和弘扬富有江南水乡特色的农耕文化,把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与精准智能的现代科技结合起来,合理布局田园、山水、乡村和社区,实现城镇与山水一体、田园与村庄融合,让苏州传统农耕文化与现代社会文明相互交融、交相辉映。

三、发展目标

在农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规模经营、科技进步、现代营销、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支持保障水平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实现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标准化、生态化、规模化、产业化、信息化,推进农业发展方式向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良好、土地产出高效、传承农耕文明转变,走出一条具有苏州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奠定坚实基础。到2020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490亿元,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2%,农业园区占耕地面积比重达到55%,高标准农田比重达到75%,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90%,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30%,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

第三章 现代农业产业布局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进一步落实“四个百万亩”空间布局,优化结构,加快形成优质水稻、特色水产、高效园艺、规模畜禽的现代农业产业格局。

一、优质水稻

坚持“优质、高效、生态、品牌”的发展思路,以推动百万亩优质水稻建设为抓手,稳定基本农田面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加大基础设施和农业装备投入,培育、引进和推广优质品种,提升水稻生产规模化、机械化水平,进一步凸显水稻生态功能,改善产品品质、提高生产效益。

到“十三五”末,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0万亩左右,永久性水稻面积104.56万亩,粮食总产量90万吨左右。其中:张家港市22万亩,常熟市27万亩,太仓市16万亩,昆山市13万亩,吴江区20万亩,吴中区3万亩,相城区3万亩,苏州高新区0.5万亩,苏州工业园区0.06万亩。

二、特色水产

进一步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加快开发地方种质资源,加大阳澄湖大闸蟹、太湖大闸蟹以及“太湖三白”原产地保护力度,扩大地方特色水产品牌影响力。挖掘和传承太湖地区渔耕文化,加大沿湖渔耕文化村的建设力度,形成苏州特有的渔业产业文化。加大对太湖、阳澄湖、澄湖等淡水资源的保护力度,设立渔业资源保护区,完成阳澄湖1.6万亩的围网养殖压缩和周边3.08万亩的高标准渔池改造任务,建成“特色高效、绿色生态、三业融合”为主要标志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

到“十三五”末,全市特色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95万亩左右,水产品总量22万吨左右。

三、高效园艺

以集约化、标准化生产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园艺,提升设施装备和管理服务水平。加大物联网技术在园艺产业的应用,建立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现代园艺生产基地,整体提升园艺产品的供给力和综合效益。到“十三五”末,全市高效园艺面积稳定在69.5万亩左右。

(一)蔬菜基地。

按照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快市属蔬菜基地建设力度,重点推进蔬菜标准园创建和叶菜类蔬菜生产,大力发展蔬菜设施栽培和节水栽培。保护和开发具有苏州地域特色的芡实、莲藕、茭白、菱、水芹、莼菜、茨菇、荸荠等水生蔬菜资源,实施品牌包装和市场营销。

到“十三五”末,全市常年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30万亩左右(设施蔬菜15万亩左右),其中:张家港市5万亩;常熟市11万亩;太仓市7万亩;昆山市1万亩;市区(含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6万亩。

(二)茶果苗桑。

以发展“生态、特优、高效”林果产业为核心,以碧螺春茶、经济林果、花卉苗木、优质蚕桑规模化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快茶叶、林果、花卉苗木、蚕桑产业结构调整进程,构建规范高效的产业体系,做大规模,形成品牌,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到“十三五”末,全市茶果苗桑面积稳定在39.5万亩左右。

茶果产业:保护开发地方良种资源,调优品种结构,坚持早、中、晚合理搭配,拉长茶果市场供应期。促进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安全化,实现茶果产业向生态型转型升级。常熟市、吴中区、高新区等丘陵山地重点发展茶叶、枇杷、杨梅等适应性、资源性品种,重点抓好茶果标准园和示范基地建设。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等市在发展葡萄、桃、梨等品种基础上,适度引进综合效益好的新优果品。到“十三五”末,全市茶果面积稳定在20万亩左右。

花卉苗木产业:以培育特色花卉和绿化苗木为重点,提升特色花卉和林木种苗的科技创新、供种保障和市场监管能力,建设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花卉苗木良种基地,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花木龙头企业和品牌。加快构建花卉苗木良种选育推广、生产供应、市场监管和社会化服务的新型体系,全面提高产业综合效益。到“十三五”末,全市花卉苗木种植面积稳定在16.5万亩左右。

蚕桑产业:调整蚕桑生产布局,优选优良蚕桑品种,发展新型蚕桑生产机械,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重点打造和建设吴江优质蚕茧生产、高新区蚕种质资源等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良种基地和生产基地,发展生态高效的现代特色蚕业。到“十三五”末,全市桑园面积稳定在3万亩左右。

四、规模畜禽

着力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畜牧业空间布局,实现畜牧业存量优化和总量平衡,稳定畜牧业发展。完成全市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区划定工作,编制畜牧养殖业空间一张图,按照畜牧业养殖用地总量稳定、内部调节、占补平衡原则,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严格取缔关停或搬迁至适养区,在限养区内严格遵守区域养殖总量控制,养殖总量不得增加。重点在现代农业园区和大中型农场配套建设规模养殖场,实施林地养鸡等项目,对地方优质畜禽品种实施分期、分批保护开发,规模畜禽养殖场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加快生猪屠宰业转型升级,推进家禽、牛、羊集中屠宰,确保全市畜禽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到2020年,全市生猪饲养量保持在90万头左右,大中型生猪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0%左右;重要畜禽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持续巩固,新增一批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稳步提高,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应免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明显提升,规模养殖场(小区)产地检疫覆盖率、定点屠宰场(点)屠宰检疫覆盖率、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合格率、规模养殖场生猪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

第四章 现代农业发展重点任务

一、着力优化“四个百万亩”空间形态

宏观规划上,按照“四规融合”要求,统筹考虑农田、村庄、水系、道路等要素,科学确定重点村、特色村,划定永久保护农田,使田园风光和江南水乡特色更加鲜明。强化片区规划理念,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大力推进农田综合整治,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形成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的空间形态。

空间布局上,一是整体布局片区化,区域互补,各具特色,产业互动。二是区域布局层次化,构建“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现代营销—休闲观光—生活社区”等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三是县域布局园区化,以现代农业园区为主要发展模式,跨镇村、跨区域规划布局。四是产业布局规模化,打造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综合产业链,形成品牌效应,实现规模效益。五是功能布局特色化,宜粮则粮、宜菜则菜、宜茶则茶、宜果则果、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农产品,充分利用好农业的生态、生活功能,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建设内涵上,要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充分发挥园区资源、科技、人才等的聚集作用,不断拓展农业园区发展内涵,在进一步提升国家级、省级农业园区水平,继续开展市级园区认定的基础上,加快形成一批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完善、要素齐全、科技聚集、合作开放的现代农业园区。“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农业园区面积30万亩左右,已有农业园区全面完成提档升级工作。

发展规模上,要进一步优化提升“四个百万亩”空间形态,推进多种形式的规模化和特色化;要完善“四个百万亩”长效保护和发展措施,建立“四个百万亩”优化调整机制,实现占补平衡。

二、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充分挖掘各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积极推进农业结构优化调整,着力打造以优质水稻、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生态林地和规模畜禽为主导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一)构建现代粮油产业体系。推进良田、良种、良法的有机结合,加快技术集成,引进推广具有优良食味、适宜产业化开发的优质水稻、小麦、油菜等品种,确保优良品种覆盖率超过90%;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80%以上。优化调整优质粮食生产布局,建成一批旱涝保收、全程机械化的优质粮油生产基地。

(二)构建现代园艺产业体系。突出园艺种苗供应、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园艺机械示范推广、蔬菜三新技术应用,实施标准化栽培,健全种植业标准体系,提升园艺生产机械化水平,推动园艺作物“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推进设施园艺转型升级和全程质量控制。发展优势蔬菜园艺品牌,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优势蔬菜园艺产业集群,通过农村电商平台、农超对接、农贸市场,实现优质蔬菜的本地化生产、本地化配送、本地化营销,扩大本地蔬菜的市场竞争力。稳定花果茶生产面积,调优品种结构,保护开发地方茶果良种资源,适度引进开发外地优良品种,倡导林果间作、林茶间作等种植模式,实现茶果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特色苗木花卉产业,全面提高花卉苗木综合效益。

(三)构建现代渔业产业体系。积极做好阳澄湖围网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围网压缩任务。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促进农(渔)民增收为目的,处理好发展渔业生产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池塘标准化建设,推广应用渔业机械装备,提升现代渔业园区内涵,促进渔业发展方式从“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和“绿色环保型”转变。大力发展优势种质资源,水产良种覆盖率90%以上。全面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加快形成渔业生产、加工和休闲服务业“三业”融合协调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水产品主要产区全面实现标准化生产,全市产地水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构建生态畜牧产业体系。加快调结构、促转型,推进畜牧业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全面关停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积极引导和推广农牧结合、种养结合、发酵床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加强畜禽良种工程和生态畜牧业示范基地建设,提高畜禽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畜产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督、动物无害化处理及动物产品安全追溯等保障体系,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保障畜产品安全供给。规模畜禽场粪便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

(五)构建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注重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的引进与发展,不断拉长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附加值;依托苏州农业独特的资源优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大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力度,加快推动农旅深度融合,不断拓展农业多重功能;切实加强新信息技术在农业一二三产业发展方面的推广,着力推进“互联网+”农业在现代农产品营销上的加快应用,再培育一批省、市级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和“淘宝村”。

三、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激励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合作农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

(一)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优先选择本地中青年培育为重点,以培养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为主线,以开展涉农类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为主要形式,加快培育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层次分明、技能领先实用、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十三五”期间,全市力争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500名以上。

(二)规范引导专业合作社发展。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立项、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简化手续、优化服务,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建社、依章办事、规范发展。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统一的生产操作规程,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到“十三五”末,再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加大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税收优惠力度,鼓励大型涉农企业朝着农业全产业链转型或上市,“十三五”期间新增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家左右。加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产地精深加工,到“十三五”末,主要农产品精深加工比例达到50%以上。加大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合理配置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便民平价菜店、农产品连锁销售网点,创新“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产销对接模式。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办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网上营销、配送直供等新型营销方式,到2020年,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超过35亿元。

(四)鼓励发展合作、家庭农场。通过生产合作、流通合作、资产合作等途径发展合作农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对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建立收益权与决策权相结合的治理机制以及外部股权交易制度,以“产、供、销”一体化模式,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发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提升耕地质量和产出效益。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大户、职业农民、市场经纪人等兴办家庭农场。组织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和奖补,实施智能家庭农场主培训行动。

四、全面提升物质技术装备水平

(一)丰富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内涵。在农业主导产业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域,按照发展水准高、科技含量高、服务水平高、综合效益高的标准,通过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装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广应用先进科技、创新经营管理机制等途径,促进现代农业园区可持续发展。巩固提升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水平,不断丰富内涵,拓展内容,确保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位置。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资本化运作”的原则,研究制定扶持农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适度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商资本投资农业,增强农业园区带动“四化同步”发展的能力。“十三五”期间,农业园区面积占到全市耕地面积的55%以上。

(二)加强高标准农田(鱼池)建设。制定高标准农田(鱼池)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快农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整合农业资源开发、农业产业园区、万顷良田、高标准农田、标准化鱼塘、农田水利建设等各类项目资源,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逐步建成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和标准化鱼塘。“十三五”期间,新增高标准农田27万亩,建成标准化鱼塘30万亩。

(三)推进农田水利现代化发展。以提高防洪除涝和供水能力为重点,实施城乡防洪保安工程,继续实施农村河道疏浚工程和排灌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深化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水利管理与服务体系。到“十三五”末,有效灌溉面积达到95%以上,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达到92%以上。

(四)加快农业设施化建设进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设施建设,重点发展连栋大棚、钢架大棚、食用菌工厂、避雨栽培、无土栽培、防虫网栽培、喷滴灌系统、工厂化养殖等高标准设施农业,切实提高农业设施化发展水平。“十三五”末,全市设施农业面积达到42万亩左右,设施渔业面积达到39万亩左右。

(五)提升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加强农机与农艺有机融合,提高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突破蔬菜园艺和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瓶颈”,重点推广高效植保机械、低温烘干机械、新型特色农机,着力改善农机作业舒适度,提升高效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统筹推进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机械化设备建设,提高粮食烘干、仓储、加工的机械化程度。“十三五”期间,各市、区全面高水平建成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市、区,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90%。

(六)扩大互联网+农业技术应用范围。以互联网为基础,充分应用大数据和云计算,加大农业信息化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健全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农业地理信息、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辅助决策系统等服务和管理平台,加快提升农业智能化生产、现代化管理、科学化决策水平。“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20个左右,初步构建市、县(市、区)两级具有信息采集、分析、加工、存储、交换、传输等功能的农业信息服务综合平台。

五、培育发展农业专业化服务

(一)完善农业专业化服务结构体系。不断完善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农业技术服务机构,积极构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建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专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装备、场地,为经营主体、普通农户提供新技术引进示范、农业生产机械、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信息咨询、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互联网、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金融保险等优质生产经营服务,规范建设农资连锁经营与技术服务网络,打造农业机械化作业服务的大型区域综合服务示范点,到“十三五”末,全市镇、村级农业专业化、标准化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

(二)加强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建设。打造社会化服务组织综合服务示范点,建立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的考核和奖励机制。进一步整合农业信息服务的方式、内容和渠道,完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促进金融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苏州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每年组织对全科农技员、乡镇农技人员、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的技术骨干进行知识更新轮训。

(三)提升农业专业化服务专业水准。在每个县(市、区)和重点乡镇各建立1~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专业化服务模式示范,为本地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就地学习、就地观摩提供基地。支持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涉农专业技术人员、专家教授以及大学生村官、种养大户、农机手等领衔创办、参与创办各类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与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以技术为核心的利益共同体,增强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的智力支撑能力。

六、突出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

围绕推动苏州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大力实施科教兴农、科技强农战略,着力构建适应苏州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为苏州成为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领跑者注入源源不断的科技核动力。“十三五”期末,全市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72%。

(一)加强农业科技集成创新。紧紧把握国内外农业科技发展趋势,着力提升农业科技源头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坚持前瞻性、公益性科技研究与集成应用研究相结合,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形成一批自主创新成果,引领支撑苏州现代农业发展。与国家、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相衔接,整合农业科技资源,建立由农业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农业园区、农业企业等为主体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立以“四个百万亩”主导产业为主体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培育壮大10个左右市级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粮食生产、农产品物流配送等农业高新技术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展有效的协同攻关、技术集成和产学研合作。

(二)强化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加大鼓励、引导、扶持力度,从国内外引进一批高层次现代农业科技领军人才,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各类人才和科技特派员在农业科技领域创新创业。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进省、市级重点试验室、农业科技创新工程中心等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完善研发、创新装备,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将农业科技创新作为财政投入优先领域,引导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进入农业科技创新领域。进一步明晰知识产权,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探索完善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激励机制。

(三)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与国家、省、市各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深度对接,成立市级农业重大技术推广团队。加快构建“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推进农业优新品种主体化、高新技术普及化、高效模式多元化,提高重大技术推广效率和覆盖面。以现有国家、省级农业示范园为基础,建设一批科技水平高、辐射范围广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立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不断改善农技服务软硬件条件,有效稳定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队伍。依托地方农业高校开展校区结对科技为农服务等,加快科技进村入户,提升农业生产水平。

(四)突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配合制订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条例及管理细则,从立法层面加大对农业种质资源的保护力度。建立地方优质种质资源保存圃(场),设立专项保护资金,重点保护苏州太湖猪、太湖鹅、阳澄湖太湖大闸蟹、湖羊等名、特、优、新农产品和珍稀频危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确保地方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评价及新品种选育工作顺利进行,更好地发挥地方特色农产品优势,提高我市农业种质资源的科技创新竞争力。

七、切实抓好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坚持安全生产、质量检测、执法监督多管齐下,加快推进“五个提升”(全面提升源头控制能力,全面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提升质量追溯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两个完善”(完善监管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力争“十三五”末主要农产品的合格率达到97%以上,基本实现农产品产出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加强生产源头管控。全面提升源头控制能力,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和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推行推广绿色防控、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做到控肥控药控添加剂。建立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数据库。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有效实施生产档案记录和休药期制度。

(二)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制修订和转化应用步伐,全面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高度重视标准实施,以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推广按标生产技术。通过抓好“三品一标”,加强品牌培育,推动形成优质优价机制,打造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和生产基地,力争使规模生产基地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重点落实农业园区、农业企业、永久性蔬菜基地、标准化园艺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生产主体的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地方特色、有文化内涵的农业品牌。

(三)强化安全可追溯管理。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和建设原则,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优先选择畜禽肉、生鲜乳、蔬菜、虾蟹等农产品统一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追溯范围。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企业内部追溯管理系统。开展追溯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运用信息化手段采集追溯信息,力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品一标”规模生产主体率先实现可追溯管理。

(四)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完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部门目标责任制和生产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运转高效”的监管要求。建立健全村级协管员制度,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健全“社会聘用、岗前培训、职责清晰、统一考评、按绩付酬”的管理模式,努力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推进市级检测体系建设,检测范围逐步实现农产品、农业投入品、产地生态环境的覆盖,着力提升农产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监测与预警,提高数据分析研判和隐患预警能力。发挥各级检测技术力量作用,指导乡镇和农产品生产主体的检测室开展检测工作。

(五)推进质量安全县创建。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抓紧健全机构队伍,强化手段条件,确保“有机构履职、有人员负责、有能力干事”。突出生产过程全程监管理念,支持探索符合实情、富有成效的新举措和新模式,着重构建可操作性强、符合本地区农产品产销实际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率先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规模化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和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通过质量安全县的创建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八、不断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生态优先战略,突出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理念,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

(一)推进绿色苏州建设。紧扣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坚持绿化与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相结合,以森林公园、沿水绿廊、农区林网、村镇美化为重点,突出抓好河湖林网构建、绿色通道提档、生态片林建设、村镇环境美化、果茶苗木增效和森林质量提升,进一步优化“一网”(路、河林网)、“多轴”(高速公路、铁路绿廊)、“群园”(森林公园、农区林园、村镇绿园)镶嵌的造林绿化格局,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物种多样、水绿相融、景观优美的环湖环城沿江绿带、沿路沿水绿色走廊、山水田园镇村绿化有机结合的现代林业生态体系。优化生态补偿、资源流转、从业队伍构建等机制,推广森林抚育先进模式,加快密林疏伐、林相优化及低效林改造进程,促使森林质量、功能、景观取得新的突破。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资源特别是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严控林地使用定额和林木采伐限额,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森林防火、种质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力度,确保森林资源量、质安全。开展森林生态系统生态环境定位监测和全市公益林生态功能与价值评估,构建覆盖全部森林类型的森林生态效益长期监测体系。到“十三五”末,全市林(绿)地面积稳定在218.5万亩左右,市级以上公益林面积32万亩左右,陆地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0%左右。

(二)加强湿地保护管理。以健康湿地生态系统为目标,遵循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恢复为主,不断完善湿地保护政策措施,提高自然湿地面积所占比例,提升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和提高生物多样性。北部沿江湿地重点处理好沿江区域发展与湿地保护之间的关系,严格保护沿长江滩涂湿地,河流湿地保持自然生态型河岸线。中部城区湿地主要处理好城市化高度发展与城区湿地有效恢复之间的关系,重点抓好阳、澄、淀、泖、漕等大中型湖泊的湿地保护,重视河流水系的连接。西南部环太湖湿地重点处理好核心湿地生态功能保护与太湖乡村旅游之间的关系,着力开展生物多样性保育、原生态湿地保护、港湾退化湿地恢复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全面保护和修复湿地植被,构建完善的太湖湿地生态系统。东南部湖荡湿地重点处理好水乡湿地典型风貌保护与建设之间的关系,着力抓好中、小型湖泊的湿地保护,严格限制大面积开发建设,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到“十三五”末,基本形成“北部沿江、中部城区、西南部环太湖、东南部湖荡”四大湿地功能区;全市新增湿地保护小区12个,升级国家级湿地公园2个、省级2个,启动退出机制,湿地公园总量保持20个;市及各市、区自然湿地保护率均达60%,自然湿地得到良好保护。

(三)抓好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推广科学施肥、安全用药、绿色防控、农田节水等清洁生产技术与装备,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模式,实现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物再生资源化。创新政府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和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深入实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探索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以种植业减量化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秸秆高值利用、水产养殖污染减排等为重点,扶持和引导以市场化运作为主的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化养殖场等,采用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

(四)实施耕地质量保护。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和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和耕地重金属污染阻控修复试点示范。加大补充耕地评定工作力度,深化补充耕地后续地力提升和管护工作。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试点。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保护,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农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耕地资源基础。

九、优化提升农业休闲观光旅游

以苏州现代特色农业资源为基础,以优美的山水风光、人文景观为依托,突出“江南水乡鱼米香”的传统农业特色,积极开发农业生态休闲观光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培育一批特色农业景观旅游镇村、休闲观光农业景点和魅力乡村,打造一批农业休闲观光旅游精品线路,推动农旅融合发展,到“十三五”末,全市休闲观光农业基地(点)年接待人数2000万人次以上,实现营业收入超过35亿元。

(一)加强规划引导,优化布局。研究制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相应的土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制定全市生态休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打破行政区划和条块局限,以区位条件、乡村旅游资源、地域文化为依据,形成空间错落有致,层级结构分明、功能完整突出的休闲农业空间布局结构。构建新型休闲农业产业联盟,打造生产标准化、经营集约化、服务规范化、功能多样化的现代休闲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带和产业群。“十三五”期间,着力打造20~30个特色农业景观旅游镇村、休闲观光农业景点和魅力乡村,形成长三角地区著名的农业休闲旅游度假中心。

(二)加强品牌宣传,提升形象。完善休闲观光农业管理服务机制,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及星级评定工作,组织评选十佳最美乡村、十佳精品农庄、十佳创意产品、十佳度假村落、十佳特色农家乐,大力培育农业休闲品牌。积极挖掘名人、名镇、名村、民俗文化,“以节会友、以节拓市、以节富民”,全面提升农业休闲产业影响力、社会认知度和产品知名度。尝试观光农业众筹投资模式,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建设一批设施标准高、服务质量好的特色民宿和主题农家乐。加强物联网、农村电商、大数据等在休闲观光农业上的应用,提高产业影响、服务质量及市场规模。

(三)提升服务水平,突出特色。以“建设美丽乡村,留住美丽乡愁”为指导,在保持传统乡村风貌的基础上,根据地方农业特色、历史文化底蕴,明确不同休闲农业特色和主题,支持创意农业发展。加强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发掘和保护地方文化遗产,传承农耕文化,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俗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镇村,打造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的休闲农业园区。根据休闲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分类、分层开展服务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档次。

十、探索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机制

坚持以土地、资金、技术、人力等现代生产要素资源在城乡间的优化配置和重新组合为核心,优化完善土地流转、投融资、科技支撑及人才培养四大机制,促进苏州现代农业发展。

(一)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业园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有序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信息服务、操作流程、纠纷调处和风险防范体系,加快建立完善土地评估定价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按国家和省的要求,在过渡期后将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围。设立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构建市、市(区)、镇(街道)三级交易网络与监管平台,推动农村产权流转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二)强化科技支撑机制。依托区域科技创新与推广主体,围绕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实施一批重大农业科技项目,构建科技与产业的双向链条,加快单纯数量型农业向质量效益型农业的转变进程;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基地、示范基地、中试基地和生产基地,构建从农业科技的研发、应用到田间地头推广、示范的农业科技产业化链条;建立完善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与服务体系,重点解决农技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并通过技术的外溢效应和辐射作用,推动农业科技应用水平不断提高,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力。

(三)健全人才培育机制。充分运用激励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引进和培育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应用和管理的专业人才与农村致富带头人;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优秀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建成年龄结构合理、专业层次分明、实用技能领先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切实开展农民创业就业培训,扶持农民创办农业企业,帮助农民适应农业产业政策调整、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市场变化,逐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以新型农民创业带动农村劳动生产力转移就业,实现农民持续稳步增收。

第五章 现代农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现代农业发展协调机制,统筹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建设项目,推进规划任务的组织落实、跟踪调度、检查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最新要求和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国内外市场形势,适时完善规划目标任务。各县(市、区)要建立规划落实的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现代农业发展工作。

二、强化衔接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作为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来抓。各县(市、区)要按照本规划提出的重点工作与目标任务,抓紧制定完善本地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落实规划任务,细化政策措施,狠抓推进落实。市发改、经信、教育、科技、财政、国土、水利、农委、商务、食药监、环保、旅游、粮食、供销、质监、气象、金融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强化政策配套,协同推进规划实施。

三、强化投入保障

各地要建立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用于“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的投入不断增加。要创新金融支农扶农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发展涉农金融业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信贷担保和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要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有效降低农业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四、强化督查考核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现代农业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分级评价各地农业现代化进程和规划实施情况,定期发布评价结果,推动现代农业健康持续发展。要强化现代农业发展责任落实和目标考核,建立动态规划评估体系,健全督查督办和奖惩激励机制,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强化问责制度,确保现代农业重点领域发展、重大项目推进等落到实处。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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