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太仓市深入贯彻落实省、苏州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助力深化医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推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长效化”监管机制不断健全。加强“三医”监管联动,积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形成违法线索互查、处理结果互认、执法联动响应的协同监管。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加强机构平安建设,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管控体系,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和诊疗规范,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
“信息化”监管模式着力打造。“智慧卫监”综合监管落地,通过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整合卫生监督、移动执法、在线监测、在线监控、各类其他监控平台数据和功能,形成一体化的卫监集成共享平台,实现太仓市智慧卫监工作的专业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社会办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通过配套监控系统和诊疗行为在线监测系统开展数字化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信用型”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将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风险分类监管、专项整治相结合,会同民政、医保三部门完成太仓全市护理院信用等级评价,组织开展太仓市7家医疗美容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96条、行政许可信息249条。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加大对失信主体、失信行为的曝光,做好信用修复告知服务,指导8家行政处罚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多领域”综合监管持续强化。聚焦医美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联合多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医疗美容专项整治,累计检查单位80家,其中立案4起、办结3件,强化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取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证》的3家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规范抗(抑)菌制剂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