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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届市运会外企组桨板比赛竞赛规程

来源:竞赛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4-06-26 17:24 访问量: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4年10月13日在苏州石湖剑鱼皮划艇俱乐部(苏州市吴中区吴越潮音南侧)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子个人赛,女子个人赛,团体龙板。

三、参加单位

以在苏州市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为单位参赛。

四、参加办法

(一)各企业可报领队1名,男、女个人赛运动员各2名,团体龙板运动员4名(3男1女或者2男2女为一组)。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项目。

五、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赛企业的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不限国籍。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年满18周岁。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

(四)参赛运动员从2024年7月31日前至比赛期间在报名企业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保,劳务派遣员工提供派遣单位(限苏州)与用工企业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复印件。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苏州缴纳社保。外籍人员提供就业证。

(五)组委会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赛。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组委会将按照《苏州市第十六届运动会赛风赛纪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参赛企业和运动员进行严肃处理。

(六)运动员参赛检录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及外籍员工提供有效证件)接受组委会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

六、竞赛办法及规定

(一)本次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水上中心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参照执行最新国际冲浪联合会桨板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细则。

(二)个人赛、团体龙板赛采取站姿出发,全程站姿划行。单项比赛距离为1km(1000米),采取一次性决赛的方式。

(三)关于抢航:比赛中第一次抢航召回,第二次抢航不召回,取消抢航运动员比赛资格。

(四)竞赛中如有故意或恶意冲撞、推挤、干扰其他选手的行为,其中也包含对其他选手器材的故意破坏等行为,都将给予判罚。

(五)所有参赛选手应注意使用手势信号。如需协助、受伤或遇到危险,参赛者应举高桨或双手挥动以示需要安全人员协助。

(六)申诉及仲裁: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七)注意事项:

1.组委会有权根据当天的气象和风力情况,对比赛线路以及距离进行调整。

2.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

七、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录取奖励前六名,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团体颁发奖杯。

(二)获得各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

八、报名

(一)通过外企运动会官网进行网上报名。

网址:http://tiyuju.suzhou.gov.cn/szsports/the16th/ydh16j.shtml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开始至7月31日截止。

(三)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和更换运动员。

九、裁判

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经费

各参赛企业比赛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均自理。

十一、保险

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运动员投保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请各参赛企业在报名时提供每名运动员的准确信息。参赛运动员的出行安全均由各企业自行负责。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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