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体育系统初、中级教练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体育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4-09-13 15:45 访问量:

各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文体旅游局),苏州高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部署,定于9月起开展2024年度全市体育系统教练员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对符合条件申报初、中级教练员任职资格人员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评对象为全市从事培养、训练运动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材料内容

1.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A4打印,含Excel电子版,不须装订)。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放入装订材料,其他三份不需装订(通过申报系统打印)。

3.输送运动员和比赛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4.任期内符合规定要求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复印件(按资格条件要求的作品数量提供)。

5.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聘书(或文件)、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6.近5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7.符合破格申报条件者,由单位提交破格报告,各市、区体育局须经本市、区职称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业务骨干证明一份。

8.公示情况说明原件一份(两人以上可共用一份)。

三、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1.职称申报材料须使用统一的制式套表(A4复印纸规格裁剪整齐),凡应个人填报的内容均须打印,所有内容填写齐全,没有相关内容的填写“无”。

2.凡涉及时间的填写均要求明确到具体年、月,涉及比赛的填写均要求明确比赛具体的时间、地点及赛事全称和届次。

3.在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时,省专业队教练员和业余训练教练员,《业绩情况表1》均填写本人直训业绩,《业绩情况表2》均填写所输送运动员在输送后成绩有效期内取得的成绩。在填写时注意不要重复,选择有效成绩填写。

4.在装订成册的材料中,证件、证书类材料和论文须以复印件装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申报材料(含复印件)认真审核和签字盖章,同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提供公示情况说明。

5.提供本次初、中级职称申报的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6.各申报表格和材料均可在苏州市体育局网站(http://tiyuju.su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申报条件

初、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按现行教练任职条件执行(苏职称〔2021〕43号)。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业绩明显高于《江苏省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申报条件的,可以破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优化教练员职称评审破格政策的通知》(体人字〔2023〕607号)规定执行。

五、申报程序

1.今年进行线上申报,线下评审模式。申报人注册并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极速模式),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造成浏览器界面加载异常或申报材料上传错误等问题。)登录成功后,依次选择:①个人办事→②人才人事→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④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

2.申报人按社保所在行政区域进行线上申报,线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10月2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六、材料报送要求

1.今年开展线上申报,线下评审模式,请各市、区体育部门和各直属训练单位做好任职资格的初评工作,确保送审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派专人报送职称评审材料,各市、区报送需由体育主管部门派专人送审。我局专人当场验收进行审核,将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关材料。

2.各单位接通知后要及早准备,抓紧实施,纸质申报材料请于系统审核通过后,于11月8日前报送市体育局组织人事处(苏州市五卅路175号苏州市体育局411室,联系人:韩芊,联系电话:0512-65230036),逾期不再受理。

苏州市体育局

2024年9月11日

1-申报材料目录

2-申报材料卷宗

3-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4-诚信申报承诺书

相关稿件
最新信息
热点阅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