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5位一体”构建党内清单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以“任务清单”压实党内监督责任,以“履职清单”督促责任落实,以“整改清单”推动解决问题。全面梳理形成党委、党的工作部门、党的基层组织、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员民主监督权责清单5个责任清单。以此为基础形成“监督履职清单”并针对现场调研督导和对支部考核发现的问题难点,制定整改清单。确定涉及水利工程招投标、取水许可监管等6个方面、35项整改任务,有效减少了招投标围标串标、水资源监管标准不一等风险隐患,推动工程标后管理不严格、水费征收不及时等实际问题解决。
二是“4类对象”构建行政闭环监督机制,强化“行业监督”。谋划出台《吴江区水利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监督事项巡查考评机制,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通过河长制交办单等渠道,落实整改和追责闭环,对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等情况进行问责。通过制定行业监督规定和建立巡查整改闭环,将区镇(街道)、水务市场主体、水务第三方服务机构、社会公众“4类监督对象”全部纳入监督体系,全面监督可能出现的履职不规范到位、服务质量差、违反水务法律法规等行为。
三是“3条渠道”构建多元贯通监督机制,强化“外部监督”。建立“两代表一委员”监督机制,与区人大、政协充分协调,定期参与局执法、调研等工作,监督重大决策和规范履职情况。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建立举报电话、“水韵吴江”微信公众号等监督投诉平台和意见建议采集平台;创新形式方法,依托“水韵吴江”公众号开发民间河长“随手拍”模块,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整合“河小青”“河湖监督官”等各类民间河长志愿者,组建“水韵吴江”民间河长志愿者联盟,构建全民护水体系。探索四项监督衔接机制,结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围绕信息沟通等多环节细化实化联动举措,目前已报备派驻机构利益冲突信息22条,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形成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的协同监督格局。
四是“N个重点”构建重点问题监督机制,强化“专项监督”。专项监督内容由局党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聚焦漏洞精准、解决问题到位。试点工作以来,确定水利工程招投标、取水许可监管、防止利益冲突和政府采购管理4个专项监督任务,在此基础上聚焦招投标和取水许可制定专项监督方案,排查问题6个,形成专项监督任务15条。目前,已制定《评标专家抽取工作规定》《吴江区水利工程标后管理专项治理行动“穿透式”检查工作办法》《吴江区取用水户信用评价试点实施方案》等规定办法,进一步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主责监督机制,推动水利工程招投标及取水规范程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