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文旅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入境旅游恢复发展,加快推进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依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苏州市促进入境旅游若干措施(试行)》(苏府规字〔2024〕7号)(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措施》提出的相关项目公布申报指南,内容如下:
一、申报原则
各市场主体按照《措施》规定及要求,自愿申报。
二、申报主体
1.在苏州市范围内从事旅游行业或组织旅游及相关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具体以申报指南为准);
2.三年内未受到行政管理部门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从申请日起),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个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申报项目时间和内容
2024年6月16日-2025年6月15日期间完成的苏州市入境旅游接待项目。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通过互联网申报平台进行。2025年6月15日至7月15日为申报平台开放时间,未通过平台申报的项目,扶持资金不予支持;
2.同一主体或入境团队只能申报一次补助,不得多方、多次申报。如多方共同完成入境接待的,需自行协商并指定一家主体申报;
3.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市文广旅局将对申报材料组织现场审计或材料审核,审计、审核不通过的,扶持资金不予支持。
五、相关说明
1.各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2.对审核通过的扶持项目,由市文广旅局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市文广旅局组织重审,重审认定异议内容属实的,扶持资金不予支持。
附件:
1.吸引境外游客来苏州旅游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2.引进国际研学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3.吸引国际会议落户苏州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4.线上平台开发入境产品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5.住宿企业丰富供给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6.文旅企业开展入境旅游推广活动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7.导游提升入境地接服务能力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日
下载:附件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