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22〕230号)文件要求,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现行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评估,经研究决定下列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施行,现予通告:
1.关于印发《苏州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维护保养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文规字〔2010〕3号)
2.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州市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的意见(苏文规字〔2011〕1号)
3.关于印发《苏州市星级广播电视营业厅建设标准及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苏文规字〔2011〕6号)
4.关于印发《苏州市支持高雅艺术演出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文规字〔2012〕1号)
5.关于印发《苏州市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苏文规字〔2012〕2号)
6.关于下发《苏州市“有线智慧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文规字〔2013〕1号)
7.关于下发《苏州市“有线智慧示范社区(村)、镇”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文规字〔2013〕2号)
8.关于印发《苏州市文化产业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苏文规〔2014〕3号)
9.关于印发《苏州市艺术品展览和推广项目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文规字〔2014〕4号)
10.关于印发《“文贷通”苏州市文化产业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文规字〔2014〕5号)
11.关于印发《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文规字〔2015〕4号)
12.关于印发《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文规字〔2016〕2号)
13.关于印发《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示范基地命名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文规字〔2016〕3号)
14.关于印发《苏州市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人才培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文规字〔2017〕1号)
15.关于印发《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文规字〔2017〕3号)
16.关于印发《行政相对人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文规字〔2018〕3号)
17.关于印发《苏州市工艺美术(丝绸)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文规字〔2018〕6号)
18.关于印发《苏州市文化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文规字〔2018〕7号)
19.关于印发《苏州市“文华奖”评奖办法》的通知(苏文规字〔2019〕1号)
20.关于印发《苏州市旅行社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文规〔2019〕2号)
21.关于印发《苏州市文化和旅游“走出去”项目奖励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文规字〔2020〕2号)
22.苏州市江南小书场“三进”工程项目奖励补贴办法(试行)(苏文规〔2021〕2号)
23.关于印发《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文规〔2021〕3号)
24.关于印发《苏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文规〔2021〕4号)
25.关于印发《苏州市民办博物馆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文规〔2021〕5号)
26.关于印发《苏州市文化和旅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文规〔2022〕1号)
27.关于印发《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文规〔2023〕1号)
28.关于印发《苏州市繁星奖评奖办法》的通知(苏文规〔2023〕2号)
29.关于印发《苏州市非国有博物馆设立指南(试行)》的通知(苏文规〔2023〕3号)
30.关于印发《苏州市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苏文规〔2023〕4号)
31.关于印发《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文规〔2024〕1号)
32.关于印发《苏州市民办美术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文规字〔2024〕3号)
33.关于印发《苏州市民办美术馆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文规字〔2024〕4号)
34.关于印发《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办法》的通知(苏文规〔2024〕5号)
以上行政规范性文件已规定有效期的,有效期按照原规定继续执行;未规定有效期,且文件名称未冠以“试行”“暂行”的,有效期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年,至2029年7月24日;未规定有效期,且文件名称冠以“试行”“暂行”的,有效期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年,至2026年7月24日。用于废止原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者停止某项制度实施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适用前述关于有效期的规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