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非急救转运服务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苏州市非急救转运车辆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或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8月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地址:苏州市胥江路89号711室,邮编:215002)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zc2@wjw.suzhou.gov.cn。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