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力指导下,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以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升广大基层干部法治意识、法治素养为核心,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一是聚焦组织领导。将法宣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宣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印发《2023年市信访局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法宣内容、项目和步骤时限,便于各板块贯彻落实,对全市信访宣传活动专题部署,贯穿全年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章党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江苏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等信访工作改革举措及成效,宣传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先进事迹、感人案例,推动信访干部和信访群众双向学法、尊法、用法。二是聚焦线上宣传。与市司法局合作,在“苏州普法”平台开展《条例》有奖答题竞赛活动,增进学习效果。牵头制作《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微视频《学思践悟书信访万家忧乐系心头》,在“江苏苏州信访”公众号上发布,并被省政府信访局在“江苏信访”公众号发布。三是聚焦线下实施。认真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印制《信访工作条例》漫画说法宣传折页、购置《信访工作条例》单行本,用于宣传使用。依托全市各地各部门人民来访接待场所,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播放专题音频视频、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让群众通过最简单、最直观的方式认识信访、了解信访、依法信访。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信访法规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方面服务。聘请律师坐镇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为信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思想疏导等工作,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化解信访问题的群众基础。举办“法治开讲”活动,对部分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和县级市、区信访工作人员宣讲《信访工作条例》,提高依法开展信访工作的能力。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一是严把人员进入关。以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为指导,在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录中,坚持将依法行政、法律知识作为笔试、面试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从其他部门引进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干部,充实信访干部队伍,促进信访干部法律意识、执法水平的提升。二是引导干部学法用法。围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局党组中心组制定全年学习计划,落实局党组会议会前集中学法要求。同时组织全市各级信访部门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市信访系统干部和工作人员通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等内容,充分认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各项规定,自觉做到行政行为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三是抓好法治能力培训。举办全市信访业务标准化法治化专题培训班,各市、区信访局业务骨干,市级机关信访工作人员人参加了培训,提升了标准化法治化能力和水平。按照“全员培训与领导干部培训、知识培训与能力提升、大学等高校培训与境外专业机构培训”三结合的原则,分批组织干部赴多地交流学习,拓展工作视野,学习各地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工作经验。有系统性和针对性地增强信访干部执行法律政策、开展群众工作、处理复杂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强化创新争优,提升法治能力水平。推广使用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在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张贴“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一是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按照依法逐级走访的工作要求,将信访事项受理范围、办理程序、处理要求、工作责任等各项规章制度公布上墙,对信访事项应出具的相关文书、信访事项受理范围、信访事项办理的程序和时限、责任追究等一一予以明确规定,双向规范。先后召开4次会议,会商修改“融·和”信访为民服务标准体系48项标准主题,5月8日出台实施,各业务条线进入边实施边培训边修改阶段,达到了指导各条线规范为民服务的目的。二是推进“网上信访”。按序推动建立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市、市(区)、镇(街道)三级联通的网上信访受理平台,逐步形成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网上回复的工作机制,引导群众多上网、少走访,同时以狠抓网上信访按时办结率、办理公开率,按照每信必复、快速办理、强力督办和审慎答复的要求,构建整体流程监控、三级督查办理、分门别类处置的工作机制,完善“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三是推动信访事项分类处理。按照中央《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江苏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要求,认真配合做好相关甄别、对接、引导、分流等工作,说服引导群众走法定途径解决。四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建立健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解决矛盾纠纷机制,从引导社会组织协作、社会工作者参与、其他社会力量协调三个方面,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在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事项处置,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面推行“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参与信访工作机制,采取走访入户、定点接待、网络沟通、微博微信、协调会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强化问题导向,提升解决信访问题质效。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以市(区)领导干部为重点,制定办法措施,提出明确要求,以信访积案、“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进京访、集体访以及影响本地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作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主要内容,有针对性地采取定点接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和领导包案等方式,拿出实招,破解难题,确保把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在当地,把信访群众有效吸附在当地,避免矛盾激化和上交。二是狠抓信访积案化解责任落实。开展信访工作攻坚化解年活动,完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通报约谈市(区)、市(区)约谈镇(街道)负责同志机制,进一步压实包保责任,推动化解一批信访积案。通过加大协调会办及督查指导力度,有效推动从政策层面化解群体反映层面突出问题。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实行联合督查与局领导挂钩联系督查指导相结合,压实有权处理信访问题部门的责任。一方面,市联席办会同市纪委、市人大办、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在重要敏感时期,到各市(区)督查信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另一方面,局领导和对应处室分片挂钩联系指导基层信访工作,深入镇(街道)会办解决疑难复杂问题。
(五)强化建章立制,提升信访法治格局。一是健全源头预防信访问题机制。完善基层基础和阵地建设,优化配强基层工作力量,整合利用基层资源,不断健全基层信访工作机构。全国两会、杭州亚运会、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前,适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强化信访信息预警研判、调处化解等机制,确保信访形势底数清、情况明。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防止因工作不当引发信转访、重复访、越级访。探索建立初次信访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出台《苏州市信访事项快速办理暂行规定》,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初次信访事项,充分发挥矛调机构作用,简便务实、及时处理,快速消除矛盾风险,提升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推动信访总量尤其是国家局登记信访量“减量退位”。二是健全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规范信访秩序的实施意见》,重点在畅通渠道、化解问题、依法处理、及时反馈、健全机制等五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同步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日、双休日领导带班、专人值班AB岗位制和重要时期24小时专人值班制,确保行政中心周边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持续好转。通过完善人员轮班制度,不断强化驻京驻宁工作力量,及时化解上访事项,劝返上访人员,维护了首都、省会社会稳定。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系统抓法治学习。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能,充分发挥了党支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促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
三是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明显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实施办法》要求。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办法》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苏州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是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主要负责人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市信访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进行社会治理的法治理念还未普遍树立,法治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还存在薄弱环节,配套体制机制不够完善。三是信访业务法治化标准化还存在短板弱项,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扎实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苏州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专题会议、专门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思考、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信访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新媒介,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推动思想深入人心。紧紧围绕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以理论学习指导信访问题解决。
二是加快提升信访法治能力。加强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完善业务标准体系,确保每一件信访事项、每一项处理环节、每一个处理结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标准规范。更大力度研究“数字信访”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数字信访信息系统,升级完善功能模块,切实形成“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的信访工作新常态。
三是依法开展信访事项办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信访工作法规条例的学习,着力强化全体信访干部的底线思维和法治思维,让“依法办事、按章办事、严谨办事”成为行为自觉。严格落实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等工作要求,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切实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引导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
四是依法推进信访问题化解。继续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包保责任,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化解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深入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坚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千方百计抓化解。进一步加强初次信访办理力度,深入研究做好让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工作,对简易信访案件做到抓紧快办,减轻群众“访累”。完善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机制,做到高标准化解信访矛盾、高标准化解心结、高标准化解生活困难,促进事结心结同步解。
五是继续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重要内容。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落实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和任前法治能力考查制度,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苏州市信访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