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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04-17 10:16   访问量:

2020年苏州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围绕全市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大力推进依法全面履职,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着力优化公共服务能力,为扎实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内局领导班子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加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全省一体的经办服务标准化目标,落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建设标准与管理制度。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专项治理年活动,进一步梳理制定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不断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扎实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持续拓宽覆盖范围,着力解决结算堵点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文本,提高协议刚性约束力。建立完善医疗保障信用监管体系,探索建立针对医药机构行业特点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评价、信息归集、应用、联合激励惩戒等工作机制。

三、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以推进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为契机,全面开展医疗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系统推进《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等医疗保障领域规章、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将调整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反复适用的政策文件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开发布、同步解读等程序,做到应审必审,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做好2019年度政策文件清理汇编工作。

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制定医疗保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细化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申报、审核标准和流程。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继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决策项目。

五、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复议应诉、信访处理、政府合同等法律事务中的支撑作用。建立部门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制定政府部门法律事务工作制度,规范法律事务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政策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公平竞争审查。建立政府部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中层正职任职前考查其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测试结果作为任职依据。

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健全落实三项制度的配套工作机制。建立医疗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制定随机抽查工作办法,明确抽查比例、检查内容、检查流程,建立执法检查计划、结果公开机制。制定实施医疗保障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制定全市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加强对行政执法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全市经办机构执法检查开展情况纳入监督范围。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通过集中评查、年中抽查等方式,促进案卷管理规范,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七、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公报、门户网站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和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健全信息保障、审核、发布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建立健全“政策简明问答”工作长效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建立医疗保障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推行重大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分析研判和风险提示,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水平。探索建立医疗保障矛盾纠纷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标准化流程,强化属地管理和源头治理,定期开展医保领域突出问题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研判结果运用,将信访处理情况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

九、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认真落实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组织医疗保障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提升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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