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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计划生育待遇

时间: 2025-01-23 10:02 来源: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字体:

一、各类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情况

待遇类型

在职职工

退休职工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领取失业金人员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居民

计划生育手术费

计划生育津贴

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女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在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期间,其计划生育手术日期在2024年2月28日以前的,享受除计划生育津贴以外的生育保险待遇。其计划生育手术日期在2024年2月28日(含)以后的,还可享受计划生育津贴待遇。

二、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拟行计划生育手术前,持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到所在社区卫生健康部门办理节育手术服务登记手续。

“所在社区”是指:户籍在苏州大市范围的,为户籍所在社区;户籍在上述范围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居住地所在社区;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单位所在社区。

2.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完成手术结账时,只需支付结付规定以外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付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

1.享受条件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2)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2.结付范围和待遇标准

计划生育手术费:参保人员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引产术、皮埋(取皮埋)术、输卵管或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发生符合生育保险结付规定的手术费用和常规药品费用,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结付。因实施上述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在手术和住院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生育保险规定支付。

3.享受方式

符合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员,已在社区进行节育登记后,可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电子医保凭证(医保码)直接结算计划生育手术费。参保人员只需支付结付规定以外需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计划生育津贴

1.享受条件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2)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3)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2.计发标准

(1)计发标准:计划生育津贴=计发基数×职工产(休)假天数

①计发基数:按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对应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

②计发天数:

计划生育类型

对应产(休)假天数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

20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

30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

42

妊娠满7个月引产

98

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

21

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

7

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

21

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

14

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

2

实行“皮埋”术

3

取“皮埋”

2

(2)全额计发条件

职工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计划生育津贴可全额计发。出现中断缴费或未正常连续缴费的,相应月份天数从计划生育津贴计发天数中扣除。

3.拨付时间及拨付途径

拨付时间: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的,计划生育津贴于职工产(休)假期满次月支付;不足10个月的,计划生育津贴于用人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且职工产(休)假期满次月支付。用人单位未为职工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的,不予支付其计划生育津贴。

拨付途径:计划生育津贴由参保人员生育上一个月医疗、生育保险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统一拨付,拨付至对应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正常发放后,原则上不再重新核定。

4.查询途径

(1)“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掌上大厅→热门查询(点击更多)→生育待遇查询

(2)“苏周到”APP→首页点击“全部服务”→医疗健康→医保服务→热门查询(点击更多)→生育待遇查询

5.其他注意事项

(1)计划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计划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

(2)职工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其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6.领取失业金人员特殊注意事项

(1)计发标准:

①计发天数:领取失业金人员自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计算计划生育津贴应发放天数,计发天数上限不高于领取失业金期间的职工产假计发天数,期间参保人应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未缴纳生育保险对应天数应予以扣除。

②计发基数:参加生育保险的领取失业金人员计划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参保地所有领取失业金人员上年度在领失业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

(2)全额计发条件及计发金额:

领取失业金人员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产(休)假期间,应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生育保险的领取失业金人员享受的计划生育津贴高于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将差额部分支付给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3)申请方式:计划生育津贴由领取失业金人员按规定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领。

(4)拨付途径:医保经办机构应发放领取失业金人员职工单位参保期间计划生育津贴至用人单位;依申请按规定发放领取失业金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计划生育津贴至个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导致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其相应生育保险待遇的,各项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的待遇标准足额支付。

2.参保人员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者出院之后产生的并发症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3.退休人员、非就业居民、失业人员、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免费享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其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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