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医保基金使用,推进电子处方流转工作,全面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店药品销售信息互联共享,方便参保群众就医用药,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电子处方流转和基金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征求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9月5日。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并注明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fg@ylbzj.suzhou.gov.cn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电子处方流转和基金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