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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2-14 09:44 访问量: |
1.失能等级评定的依据是什么?
国家医保局、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7号)和《关于贯彻国家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2〕12号)。
2.申请失能等级评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①《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
②本人、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有效的病情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复印或复制的出入院记录、门诊病历等完整病历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失能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
④受医保经办机构委托经办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的商保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3.失能等级评估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人员可自主选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由本人、监护人或定点护理机构向商保机构提出评估申请。
4、失能等级评估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
未参加本市长期护理保险的;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不足6个月的;提供虚假材料的;伤、病情无变化,且距上次评估结论作出或上次评估终止未满6个月的。
5、下列情形会导致失能等级现场评估终止?
拒不进行失能等级评估医学检查和诊断的;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失能等级评的;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干扰评估的。
6.失能等级评估申请受理后多久出具评估结论?
失能评估申请被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失能等级评估结论。
7.什么情况可以组织失能等级复评?
经公示有异议的,经审核符合复评要求的,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评;参保人员或监护人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评申请的;经商保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抽查、监督对评估结论存疑的,可要求组织复评。
8.失能等级评估费用多少?由谁承担?
初次失能等级评估费200元/次,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复评与初评结果一致的,复评费用原则上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其中参保人员或监护人提出的复评费用由本人承担),复评与初评结果不一致的,复评费用由初评的专业评估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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