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拟对《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修订立法前评估,为保证立法前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前评估办法》规定,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人员、法律顾问为成员的立法前评估小组。
本次评估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立法前评估小组,制定立法前评估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主要工作是发布立法前评估公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得出初步评估结论;第三阶段为报告形成阶段,主要工作是起草修订《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前评估报告,根据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专家等的意见,经领导集体讨论,逐步修改完善,形成立法前评估报告。
如对本次立法前评估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电子邮件至lxl@yllhj.suzhou.gov.cn(标题注明“意见反馈”)。
特此公告。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2021年8月18日
关于《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立法前评估事项的公告
来源: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时间:2021-08-18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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