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安全有序、和谐优美的游览参观环境,我管理处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须知,希望您在游览和参观过程中遵守相关事项,服从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游览、文明参观。
一、请您积极配合,避免下列行为,共同维护好安全、文明的游览环境
1.禁止携带下列物品入园(馆):危险品(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化学制剂等);宠物(符合规定的导盲犬除外);车辆(老幼病残者专用的非机动车除外)等。
2.禁止在园(馆)内进行下列不安全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吸烟(含电子烟)、饮酒(含酒精饮料)、使用明火、升放无人机、攀爬古建假山、翻越围栏、进入危险及非开放区域、损坏文物、破坏展品、毁坏景观、损害古树名木、攀摘花果、喂食动物、丢弃杂物、悬拉横幅摄影、制造噪音、游泳垂钓、宿营野餐、随意躺卧、着装不整、吐痰便溺、运动游戏、婚纱摄影、兜售商品、散发广告、揽客讲解、封建迷信、聚众赌博、哄闹斗殴、非法集会等。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禁止在园(馆)内进行电影电视拍摄和宣传推广活动。
3.发现上述物品或行为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我处将到场进行管控。对不接受劝阻或造成损失的,我处将依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我处将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二、请您遵守下列安全游览、文明参观的提示事项
1.请遵守园(馆)内各类安全警示标识规定,服从现场安全和秩序管理要求;
2.请遵守文明旅游行为规范,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请照看好老人、儿童、残障人士,谨防走失;
4.请保管好个人财物,避免遗失;
5.园内池塘较多,请勿靠近,小心落水;
6.园内假山较多,请勿攀爬,小心碰头;
7.园内路面、台阶雨雪湿滑,小心滑倒;
8.雷暴天气下,请勿靠近高大树木,避免雷击;
9.全园视频监控,注意文明言行;
10.全园保持清洁,请勿乱扔垃圾。
三、本须知根据下列法律法规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苏州园林保护和管理条例》《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的通告》等。
四、拙政园、园林博物馆应急处置电话
0512-67576104。
苏州市拙政园管理处(苏州市园林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