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既有建筑安全与抗震鉴定工作,加强我市既有建筑的安全与抗震鉴定管理,提高既有建筑安全与抗震鉴定质量,降低地震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住建局组织编写了《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与抗震鉴定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7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市住建局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或抗震办公室。
联系人:汪福辉、陈淼;联系电话:65243692、65262947;
邮箱:54016793@qq.com、31670208@qq.com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