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市智能建造工作专班。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55号,联系电话65115116,联系邮箱szznjzzb@163.com。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1日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4-00397】 【发布日期 :2024-07-31 13:37】 【 阅读次数:】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市智能建造工作专班。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55号,联系电话65115116,联系邮箱szznj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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