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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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智能建造管理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苏建函建〔2024〕259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4-00405 【发布日期 :2024-08-02 17:02】 【 阅读次数: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智能施工升降机等智能建造装备应用安全可控,提升智能建造装备监管工作水平,现初步完成“苏州市智能建造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苏智建”平台)建设,先行实现对智能施工升降机的统一监控和管理等功能,目前已具备上线试运行条件,拟决定于2024年8月2日起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对象

部分已完成安装并投入应用智能施工升降机的在建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二、试运行用户

试运行对象对应的各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所涉设备生产厂商、设备一体化管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

三、试运行工作要求

在平台试运行期间,试运行用户单位须全面应用“苏智建”平台落实智能施工升降机全维度监管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1.设备登记检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将智能施工升降机在“苏智建”平台上完成登记,并对未完成对接的设备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2.资料完整性审查:核对各设备的资料是否齐全,包括生产信息、检测报告、安全员证书等,确保平台上的信息完整;

3.线上监督检查:积极运用“苏智建”平台抽查各责任主体智能施工升降机管理情况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闭环。

二)设备生产厂商

1.厂家信息登记:在“苏智建”平台完成厂家信息登记;

2.设备初步对接:

1)申请API秘钥:在“苏智建”平台上申请用于数据对接的API秘钥;

2)下载对接文档:从“苏智建”平台下载对接文档,了解数据格式和接口要求;

3)技术对接:与“苏智建”平台进行技术对接,包括建立连接、数据格式转换、数据传输、错误处理等操作;

3.设备响应支援:确保设备在苏州范围内能够及时响应支援。

三)设备一体化管理单位

1.设备登记与监管:确保所有产权设备在“苏智建”平台上进行登记并接受监管;

2.设备运行数据对接:设备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将设备对接到“苏智建”平台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响应处置;

3.数据准确性保障:确保设备的实时对接数据准确无误,并及时处理设备运行中的安全状况;

4.维保人员信息登记:在“苏智建”平台登记设备对应的维保人员信息;

5.设备数据更新维护:定期更新设备状态和维保记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

1.保障资料完整性:施工单位需确保设备资料的完整性,包括在“苏智建”平台上提交安装告知单和专项施工方案等;

2.确保监控准确性: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在“苏智建”平台上对智能施工升降机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实时检查已对接设备运行情况,对于存在违规操作、设备隐患、维保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处置或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四、试运行联系、反馈机制

为保障平台后续得到充分优化、完善,试运行期间,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按下列要求及时反馈至技术群(QQ群号981658129)。

一)业务流程建议:请将对平台业务流程的改进建议通过咨询QQ群提交。平台技术部门将定期整理和评估这些建议,优先处理对提升平台功能和用户体验有重要作用的建议。

二)运行机制报告:对于在试运行期间遇到的任何问题或bug,请通过以下步骤进行反馈:

1.描述问题:清晰描述遇到的问题,包括发生时间、操作步骤和现象。

2.提供截图或日志:如果可能,请提供相关截图或日志文件,帮助平台技术部门更快定位和解决问题。

3.提交方式:通过QQ群提交问题报告,平台技术部门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三)跟踪处理:平台技术部门将为每一个反馈问题生产跟踪编号,并通过QQ群定期向反馈人员通报处理进展和结果。

五、操作手册

各单位的操作手册详见附件内容。

附件:1.试运行项目清单

      2.设备生产厂商操作手册

3.租赁一体化单位操作手册

4.施工单位操作手册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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