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试点项目实施单位:
为落实智能建造相关文件要求,保障2024年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季度考核等工作有序进行,我局于8月29日正式发布“苏州市智能建造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苏智建”平台),现就补充确认平台相关信息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项目基本信息完善
2024年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实施单位须在9月9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单位注册:登陆“苏智建”平台(http://223.111.224.195:8800/#/login),点击注册账号,单位类型选择“施工单位”,根据界面提示输入所需信息,并上传企业盖章确认的平台负责人证明后,即可完成注册。
(二)项目信息完善:实施单位完成注册并登陆后,在平台“项目申报模块”内选择对应试点项目,点击补录操作,进入项目详情页,根据提示完善“监督备案号”等必要信息,并按附件栏所示补录项目申报材料。
为不影响试点项目季度考核,请各单位务必于9月9日前完成上述步骤。
二、智能施工电梯应用情况确认
为稳步落实智能施工电梯信用加分事宜,请市级及各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于每个季度末月1~15日之间,在“苏智建”平台“设备安监管理”模块内,对施工企业已投入使用并纳入平台管理的全部智能施工电梯前3个月实际应用情况进行现场确认和核实,经复核通过的,其施工企业可按《关于全面推进我市智能施工电梯应用的通知》文件规定享受当季度对应信用加分。市级及各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操作账号由我局统一分配,请各单位确定具体负责人后联系技术支持联系人获取账号。
三、技术支持
如有任何问题,请反馈至QQ群:981658129。
技术支持联系人:吴端洋,电话:17689268400。
附件:操作说明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