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昆山千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千灯火炬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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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内容:
1.项目名称:千灯火炬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2.项目类别:入河排污口设置(包括新建、改建、扩大)审批
3.项目申请单位:昆山千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昆山千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拟实施千灯火炬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位于千灯镇民营开发区七浦西路南侧。千灯火炬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成后,全厂设计工业污水处理能力为2.4万t/d(其中化工废水独立处理装置能力1000t/d),尾水排放总规模876万t/a。在现有入河排污口位置进行扩建,入河排污口设置在千灯浦与吴淞江交叉口西侧340米处,入河排污口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20°59′37.226″,北纬31°17′25.541″,尾水经人工湿地进一步净化后,排入吴淞江。尾水排放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其他未规定的指标执行《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2、《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中规定的更严标准。入河排污口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不超过:COD438吨,氨氮35.04吨,总磷4.38吨,总氮105.12吨。